实名举报泗水镇政府超期不受理,借36号文书偷换抄送概念掩盖行政不作为
本人崔兆云,实名举报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信访程序严重违法,恶意超期拒不履职,还在泗府信复〔2026〕36号文书中偷换交办与抄送概念,刻意洗白自身行政不作为。2026年1月29日,上级信访部门将本人WT4400002026012001459号举报事项交办至该镇,诉求涵盖干部打击报复、违规违建、前期答复造假等属地管辖问题,属于该镇法定履职范围。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收到信访转送事项,须在15日内出具受理告知书。但截至2026年3月1日,该镇既不发放《受理告知书》,也未与本人对接沟通,严重超出法定时限,已然构成行政不作为。后期该镇仅针对另一信访编号出具受理通知,对1月29日原始信访事项拒不处置。
更违规的是,该镇在〔2026〕36号处理意见书中,强行把正式交办件定性为普通抄送文件,援引内部工作规则,主张仅需存档知悉、无需履行受理义务。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低于《信访工作条例》,无权抵触法定受理义务。同期高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接收相关诉求后,均按期完成受理告知,唯有泗水镇政府刻意拖延,足以证明是故意拒不履职。
该镇依靠文字概念诡辩,掩盖前期超期违法事实,漠视群众信访合法权利,践踏法定信访办理流程,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恳请广东省信访局依法核查,确认该镇超期不受理、偷换概念规避履职的行为违法,责令对原始信访事项补开受理告知并依法办理,从严追责相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举报人:崔兆云
2026年5月12日 办理中
办理进度
办理时间:2026-05-13
由茂名市信访局至高州市信访局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5-15
由高州市信访局至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5-20
办理机构: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告知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
崔兆云公民:
你提出的信访事项(编号:WT4400002026051283437),已于2026年5月15日转交至高州市洞水镇人民政府依用法定程序办理。我镇决定于以受理,将在规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小结并书面各是你。在此期间,你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木级和上发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请你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此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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