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信访局逾期未依法出具受理告知书及程序违法的举报
国家信访局:
本人于2026年1月17日向贵局提交信访事项,该件于2026年2月11日转交至茂名市信访局线下办理。
举报事由:
茂名市信访局在处理本人信访事项中,存在逾期未依法出具受理告知书、程序违法,且线上附件无法下载导致信访人无法获知处理进度的问题。
事实与理由:
1. 超期未依法告知: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条,有权处理机关应在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截至今日(2026年3月10日),法定告知期限已过近一个月,本人仍未收到任何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告知书。
2. 线上附件无法下载,信息被阻断:本人通过网上信访渠道查询该事项,系统显示办理状态为“茂名市信访局线下办理”,并附有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然而,所有附件均无法下载,导致本人无法知晓其中是否包含受理告知书或其他处理意见。此举实质上剥夺了信访人的知情权,使本人无法获知信访事项的实际处理进度。
3. 此前曾收到模糊告知,但未指向本次具体事项:此前本人曾收到一份“高司信告〔2026〕1号”《受理告知书》,但其内容笼统,仅提及“程序违法与包庇问题”,并未明确指向本人于2026年1月17日提交的具体信访事项,不符合程序明确原则。
诉求:
1. 请核查茂名市信访局逾期未依法出具受理告知书的程序违法行为;
2. 请协调解决线上附件无法下载的问题,并告知本人该信访事项当前的实际处理进度及受理情况;
3. 恳请贵局对基层信访部门存在的“程序空转”、以模糊处理应付信访人的问题予以监督。
证据链接:茂名市信访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涉嫌违法违规及失职问题的核查清单https://share.note.youdao.com/s/3bj5b6X6
举报人: 崔兆云
日期: 2026年3月10日
国家信访局竟然直接转送泗水镇政府受理
日期 办理单位
1:2026-03-20 高州市泗水镇人.
2:2026-05-20 高州市泗水镇人.
你提出的信访事项(编号:
WT4400002026031375694),已于2026年3月18日转交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我镇决定予以受理,将在规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你。在此期间,你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请你耐心等待办理结果。特此告知。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泗府信复〔2026〕43号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崔兆云公民:
您提出信访诉求有关材料中反映基层信访部门以模糊处理应付信访人的信访事项(编号:WT4400002026031375694),此前已转交我镇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现答复您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村务违规和公开不实的问题
我镇审计小组于2024年5月21日起对高州市泗水镇凤塘村塘普经济合作社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崔作度、崔星培、崔云熙任期内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对于塘普村民小组的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工程项目实施均表示不明确,不知情,未能正确履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结合塘普经济合作社实际,我镇提出意见和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履行监督农村经济社会事务民主决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制度落实,工程项目实施,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由村民或者村集体等承担误工补贴人员廉洁履职,维护村民监督权益的职责;村务监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并推动凤塘村村务监督工作持续深化。
若您认为个人合法权益被侵害,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若您对镇政府依法履职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或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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