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高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复查程序严重违法(无受理告知书、倒签文书、拼凑内容、程序定性错误)
举报高州市复查办:倒签伪造文书及程序违法
信访人:崔兆云
就复查申请(编号:WT4400002026041578525)办理中的严重违法问题,实名举报如下:
一、程序定性错误。本人申请复查,依《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应依法受理。但省、市、县三级均按“转送”处理,高州市局4月21日标“线下办理”,至今未启动复查程序。
二、无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第十七条规定:复查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告知书。自4月21日至5月12日(21天)未出具任何告知书,程序违法。
三、两份57号告知书矛盾,系倒签、拼凑伪造文书。4月底收到《高信复告〔2026〕57号》告知书(A版),落款4月27日,内容完整有文号。5月12日平台出现另一份同落款日期的告知书(B版),对比发现:B版无文号;缺少第一、二部分关键内容;内容系拼接2024年审计报告、2025年受理告知书等旧材料,与本人诉求无关。平台显示B版录入时间5月12日,落款却为4月27日,构成倒签文书。同一文号出现两个不同版本,后者系拼凑旧材料、倒签日期生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六条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
四、倒签损害救济权利。对复查意见不服应在收到后30日内申请复核。倒签致4月27日虚列为出具日期,本人实际在平台(5月12日后)看到可能已错过复核期限,严重侵权。此外,倒签行为掩盖了复查办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办理的事实,属于典型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性质恶劣。
五、诉求。恳请贵局:1.认定高州市复查办存在程序定性错误、无受理告知书、倒签伪造文书、拼凑内容等违法行为;2.责令重新处理复查申请,依法出具受理告知书及复查意见书;3.对倒签伪造公文行为立案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纪律及法律责任;4.书面答复处理结果。
信访人:崔兆云,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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