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区领导现场明确,春节后建设电白污水厂外围的滨湾路。二月初几,果然有挖机过来清表,大家欢呼雀跃!!
高兴了几天后,附近村民在海堤上立出了如图牌子,主要明确两个信息:1、此地有史以来归我们村集体所有,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使用。2、破坏这个牌子的,后果自负!
这个牌子的出现,施工队停工了,几个月过去了,牌子屹然不动,立牌位置距海堤防浪墙三四米,意思是海堤就是我们村的。堤防的法律法规规定防浪墙以外30-50米不能占用,每个地方不同,不管怎么样,电白这段海堤是统一的,不仅这条村有,也不可能是这条村民修的,防浪墙也不可能是他们砌的,是政府修来防止海水倒灌,保护村民的。堤顶、堤两侧的斜坡,整个构成堤防的工事,绝不可能是村集所有。只能说荒唐至极!!,
相关部门竟然被唬住了?牌子果然几个月没人敢动过,相关部门都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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