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涉事男孩2010年出生,还没满16周岁,因为厌学一直在家。男孩父亲和驿站老板是好朋友,想着让孩子来店里分拣包裹、干点零活磨炼心性,不用长期上班,也不发放工资。店主抹不开面子便答应下来。
不料此事被举报,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核查后明确:不管是否发放工资、只是短期打杂,只要未满16岁的孩子,参与门店经营干活,就属于违规使用童工。
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孩子继续工作,通知家长将孩子领回,并向驿站下发整改文书。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对这家快递驿站,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事件曝光后刷屏网络,引发广大网友激烈讨论。不少网友为驿站老板感到不值:老板既没有支付工钱,也没有压榨孩子劳动力,纯粹是帮朋友的忙,为何依然被认定为使用童工?网友认为执法应当兼顾情理,不能生硬照搬法条。
同时,还有网友也衍生出诸多疑问:学生在校值日、在家帮父母干活,是否也属于童工范畴?
当然,也有一部分网友坚决支持执法处罚,认为必须严厉打击违规压榨未成年人的不良商家。
针对此次事件,在此提醒广大经营商户: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任何经营主体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切勿碍于人情、以体验生活、短期帮忙为由触碰法律红线。
什么狗屁劳动监察!不是经营主体强制的就行,孩子的父亲强制都没问题!
以前末成年还有劳改学校呢,劳动改造!劳动最光荣,劳动可以教育人民,包括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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