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日期:2026-05-23
被反映人(单位):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被反映人职位:镇长
被反映人级别:科级
问题发生时间:2024-04-12
问题发生地点: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泗水镇凤塘村
问题分类:纪检监察/失职渎职/玩忽职守
投诉内容
关于泗水镇政府以处理意见书规避行政可诉行为的变相推诿举报
举报人:查帐代表、崔兆云,广东省高州市泗水镇凤塘村村民
被举报单位: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一、举报请求
确认该镇以处理意见书替代法定行政行为,规避司法审查;责令其依法作出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行政决定;对规避法定程序的行为依规追责。
二、事实与理由
泗水镇政府于2026年5月19日出具《泗府信复〔2026〕44号》信访处理意见书,本人5月21日签收。文书仅梳理过往审计工作,针对诉求反映的白条入账、单人收支管控、无合规单据、现金交接违规等问题,未作出定性判定、整改指令与追责处理,仅提出软性整改建议。该文书不属于具备强制约束力的行政决定书。即便文末标注复议、诉讼救济途径,该答复形式无法直接作为起诉行政不作为的有效依据,属于以信访答复替代履职决定,刻意规避司法审查条件,变相推诿履职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行政机关以信访答复形式规避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该行为已构成程序性违法与权利剥夺的双重违法。
三、诉求
认定《泗府信复〔2026〕44号》不具备完整行政效力;责令泗水镇政府15日内出具规范有效的行政履职决定书,明确违规处置、整改时限;将规避法定程序、敷衍履职线索移交纪检部门核查。
备注:本件基于2026年5月21日新收到的《泗府信复〔2026〕44号》书面答复独立发起,此前未就该文件及泗水镇政府本次具体规避行为单独向任何机关举报,与其余举报对象、违法性质均不重合。
举报人:崔兆云
日期:2026年5月23日
办理时间:2026-05-26
由 广东省信访局 至 茂名市信访局
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5-27
由 茂名市信访局 至 高州市信访局
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5-29
由 高州市信访局 至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6-02
办理机构: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告知
告知内容:你提出的信访事项(编号:WT4400002026052382713),已于2026年5月29日转交至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我镇决定予以受理,将在规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你。在此期间,你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请你耐心等待办理结果。特此告知。
泗府信复〔2026〕77号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泗府信复〔2026〕77号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崔兆云公民:
您提出信访诉求有关材料中反映白条入账、单人收支管控、无合规单据、现金交接违规等问题,未作出定性判定、整改指令与追责处理的事项(编号:WT4400002026052382713),此前已转交我镇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白条入账、单人收支管控、无合规单据、现金交接违规等问题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农村经济审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下列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泗水镇审计小组已于2024年5月21日起对塘普经济合作社2016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白条入账、单人收支管控、无合规单据、现金交接违规”等问题,结合塘普经济合作社实际,我镇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持续督促塘普经济合作社进行整改。
2026年1月以来,泗水镇多次召集工作专班及凤塘村委会成员,召开凤塘村村务监督工作会议,重点督促加快对塘普村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推动凤塘村村务监督工作持续深化。
2026年4月,泗水镇职能部门到凤塘村委会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农村“三资”管理、财务报账规范以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工作职责,塘普村小组理事长、村长,报账员参加会议。
2026年6月,塘普村小组长崔裕和报账员何小兰已到银行激活塘普经济合作社的账号,镇村两级将继续跟进督促报账员在审批通过后将余额存进公账,以及跟进督促报账员及时到泗水镇财政结算中心报账,自觉接受泗水镇财政结算中心监管。
2026年7月9日,经泗水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指导,塘普村小组长崔裕和报账员何小兰已到银行将余额存进塘普经济合作社的账户。
二、关于您反映未作出定性判定、整改指令与追责处理的问题
针对塘普村原村民小组长存在村账务不公开不移交,垫支没有明细账单等问题,泗水镇纪检监察部门已对塘普村原村民小组长、凤塘村委会干部、凤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泗水镇纪检监察部门持续强化监督整改,多次督促审计工作组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督促财政、农业、凤塘村委会等部门、村监委成员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塘普村账务规范。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泗水镇纪检监察部门咨询。
若您认为个人合法权益被侵害,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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