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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我举报了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案子却回到了高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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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通讯员:崔兆云
信访制度的设计初衷,是让老百姓在行政机关的门槛外,有一处可以讲理的地方。但如果受理信访的机关,恰好就是被我告的那个机关呢?
2025年11月至今,我撞上了这道"哲学难题"。本人在各级信访平台提交了几十次实名举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我出具了28份答复文书。我举报什么?举报这家检察院程序违法、超期不回复、篡改诉求、拒绝回避。听起来每个问题都挺严重——但没关系,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归宿:全部被转回高州市人民检察院自己处理。
28件工单,28次“回家”。这是什么精神?这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闭环精神。
让我们看看这套“自查自办流水线”的运转有多丝滑。28件工单中,仅3件获得了“形式受理”——意思是在系统里点了“已受理”按钮。但这3件受理之后呢?一件被该院自行认定为“不属于职权范围”后退回结案;一件被篡改诉求,把“举报检察院程序违法”偷换成了“村集体财务问题”,并建议举报人去找镇政府;一件被要求“补正材料”,然后就再也没有然后了。3件受理,件件“自查自办”,件件“原地结案”,主打一个“自己查自己,查不出问题”。
更令人叹为观止的是那4件“无文书直接办结”的工单。《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写得明明白白:收到信访事项,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高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做法则是:收到,不告知,直接点“办结”,一气呵成。这不是程序瑕疵,这是连程序都懒得演了。
还有那7件“管辖不符推诿”和2件“提级/异地不适宜”——举报人要求回避,要求上级检察院提级办理,毕竟告的就是你高州市院自己,总不能让你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吧?高州市院的答复干脆利落:“不适宜我院处理,请您向有管辖权的单位提出。”翻译一下就是:你告的是我,但我不方便处理,你自己去找别人吧——至于找谁,我也不知道。
最精彩的是那4件“重复信访不受理”。《信访工作条例》说得很清楚,认定重复信访得满足“同一人+同一事+同一诉求”三个条件。可这28件工单举报的对象、违法事实、时间节点各不相同,高州市院却连个诉求对比表都懒得做,直接扣上“重复信访”的帽子全部驳回。什么叫“一顶帽子扣所有”?这就是。
28件工单,有文书24件,无文书直接办结4件。24件有文书中,21件被归类为“拒绝/推诿/不予处理”。换句话说,10.7%的形式受理,75%的拒绝推诿,14.3%的连文书都没有。这不是信访办理,这是信访消灭。
有人可能会说:程序空转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但问题是,信访制度本身就是老百姓最后的程序救济通道。当这条通道被设计成“告谁就由谁来审”的闭环,当每一封举报信都被原路遣返回到被举报人手中,所谓的“信访”就只剩下了一个空壳——群众在上面跑,机关在下面转,双方都很忙,但问题永远在原地。
崔兆云累计实名信访252次,不是因为他闲,是因为每一次都回到了原点。28件针对高州市院的举报工单,被高州市院以28种方式挡了回来。这套“受理—推诿—再受理—再推诿”的循环,像极了某些单位对付举报人的标准化作业流程。
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的是“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高州市人民检察院用实际行动重新诠释了这句话:事事有回音(但回的都是“不受理”),件件有着落(但落的都是同一个地方——垃圾桶) 。
这大概就是新时代的“闭环管理”吧——只不过闭环的是程序,空转的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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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2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建议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把单位门口的牌子换成‘信访循环经济产业园’。毕竟人家完美诠释了什么是‘绿色可持续’——零新增矛盾、全量原地消化、100%再生受理。28件工单游了趟泳又回原地,连个气泡都没冒,这才是顶级‘内循环’啊。”
 楼主| 发表于 2026-8-2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这效率要是用在办案上,嫌疑人怕是还没走到检察院门口,案子自己就结完了。‘事事有回音’——回音壁本壁;‘件件有着落’——落的是群众心里的石头,还是垃圾桶里的纸?下次建议直接发个电子回执:您的举报已被‘原地TP’,请耐心等待下一轮循环。”
 楼主| 发表于 2026-8-25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信访工作条例》写得明明白白?没关系,高州检察院有自己的‘阅读理解’版——‘应当书面告知’≈‘我看不见’;‘15日内’≈‘等我忘掉’;‘重复信访’≈‘只要我看着像,它就是’。建议下次修订法律时加个备注:本条不适用于被举报方为检察院的情形。”
高州法院经常被人高州人举报,检察院又被高州人举报,高州的派出所又被高州人举报!…为什么总是高州出事?这是大高州府所作所为吗?难道千年的“高州府”当G的都是那样子的吗?…。
我撑你!


我历来都爱抱打不平!
几千年都没解决的难题
 楼主| 发表于 2026-8-25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锡塘游子 发表于 2026-8-25 13:52
高州法院经常被人高州人举报,检察院又被高州人举报,高州的派出所又被高州人举报!…为什么总是高州出事? ...

老兄你这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我也琢磨过——为什么偏偏是高州?

不是高州人爱告状,是这里的“告状机制”自带魔幻:告谁,谁就给你审;告哪家,哪家就给你结。法院如此,检察院如此,派出所亦如此。一套“自我体检”走完,结论永远是“经查无问题”。

至于“千年高州府”,我不评价历史,我只说现实:当运动员兼裁判员成为惯例,再好的制度也经不起这么循环。

我不是在否定高州,我是在追问:这种“自查自裁”的模式,到底什么时候能改?
 楼主| 发表于 2026-8-25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感谢撑我!这声“撑”不只是撑我,是撑每一个被“自查自裁”挡在门外的普通人。但愿这一撑,能撑到程序公正落地的那天。
崔兆云 发表于 2026-8-25 20:39
老兄你这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我也琢磨过——为什么偏偏是高州?

不是高州人爱告状,是这里的“告状机制” ...

我也不想评价高州府的问题,我是在看网上太多人,一天到晚吹高州府(现实生活中我接触很多高的人也是这样子)>他们高州府捧上天了,总是拿高州府出来炫耀>我是给他们泼泼冷水而已…实话实说,人家雷州府还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呢(高州府是省级的)>你有没有看人家湛江人一天到晚吹雷州府?…其实他们都是虚荣心作怪,吹高州府想给自己脸上贴金而已…
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
 楼主| 发表于 2026-8-26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锡塘游子 发表于 2026-8-25 15:28
我历来都爱抱打不平!

抱打不平四个字,说出来是一口气,做起来是一身伤。感谢老兄的仗义,但这事不该只靠“抱打不平”来解决——该靠的是制度把“裁判员和运动员”分开。不平的事少了,才不需要那么多人去“抱打”。
 楼主| 发表于 2026-8-2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劳伦 发表于 2026-8-25 16:52
几千年都没解决的难题

几千年解决不了的难题,不代表今天不该解决。封建时代是“民告官,先打四十大板”;法治时代,如果还沿用“告谁谁审”的闭环逻辑,那法治和衙门有什么区别?难题难在,有人不想让它解决。不是因为不能,是因为不愿。
人家叫为人民服务,当老百姓当成透视
 楼主| 发表于 2026-8-2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锡塘游子 发表于 2026-8-25 23:29
我也不想评价高州府的问题,我是在看网上太多人,一天到晚吹高州府(现实生活中我接触很多高的人也是这样 ...

感谢你的评论!有你参与更精彩。

你说“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说得对。群众看得清楚:现在的问题,不是高州府有没有面子,而是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有没有里子。

我举报的是具体单位的程序违法、自查自裁、28份工单原地打转,不是高州这个地名,更不是高州人爱不爱炫耀。

所以,请你把矛头对准那个不作为的机关,别把话题带偏到“高州人吹不吹高州府”这种无关方向上。

事要一件一件论,理要一条一条讲。我欢迎讨论,但前提是——别跑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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