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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朋友提议开发长坡旧城,称其为“高州府城”。热爱本土历史值得肯定,但依据《明史》《高州府志》,史实应当厘清:
1.高州府这个府级建制,设立于明洪武元年(1368),此时府治设于长坡旧城;洪武七年(1374)府治迁到茂名县城(今高州市区)。长坡作为高州府府治仅有6年。
唐、宋、元时期长坡是高州(州)、高州路治所,州、路和明代的“府”建制名称不同,不可合并算为高州府历史。
2.自洪武七年搬迁之后,直至清末五百余年,高州府府城固定在今高州市老城区,府学(文庙)、宝光塔、府衙遗址等府级核心古迹,都留存于此。
3.长坡旧城的主体身份,是古电白郡、古电白县治遗址,有厚重冼夫人文化底蕴,文物价值极高,适合保护开发;但不能笼统称之为“高州府城”,只能表述为“明初短暂高州府治遗址”。
4.成化三年(1467),电白县因寇乱从长坡南迁,县治迁入神电卫城(今电白电城镇)。神电卫为明代海防军事卫所,我的一世祖、二世祖曾任神电卫指挥使,亲身见证粤西这次军政重心转移。
总结:古迹宣传要尊重史实。长坡不必借“高州府城”名号,古电白郡遗址本身,就拥有足够厚重的历史价值。
长坡旧城仅做了6年高州府府治,其千年主身份是古电白郡县城;明清五百多年高州府城,一直在今日高州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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