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日期: 2026-08-19
问题发生时间: 2024-04-12
问题发生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泗水镇凤塘村
问题分类: 纪检监察/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
联名人数: 0
投诉内容
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书
复查机关:高州市人民政府(高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
复查申请人:崔兆云,自2024年以来实名信访251次,均被原路遣返、交由涉事单位篡改诉求、自查自答,从未提级、异地或回避办理,平台记录可核验。本人承诺陈述属实,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原办理机关: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br原处理文书:泗府信复〔2026〕80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工单编号:WT4400002026060377320br【隔离声明】本次复查针对80号文书程序违法,独立于39号、78号文书,不属于重复信访。
复查请求
1.依法撤销泗府信复〔2026〕80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2.确认泗水镇人民政府无权处理本人举报市、县级信访机关履职违法的诉求,出具80号文书拒不核查46号文书越权违法问题,属于敷衍处置、程序严重违法;3.指令有权机关依法受理本人原始举报事项,并重新作出处理。
事实与理由
本人本次信访诉求为认定泗府信复〔2026〕46号文书越权违法。46号文书源自本人举报茂名市信访局、高州市信访复查办程序违法、包庇失职,被举报主体为市、县级机关。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检举行政机关履职问题,应当移送有权监督机关处置。
泗水镇政府作为乡镇机关,无权核查市、县级行政机关履职行为。省、茂名、高州三级信访部门将举报层层下压,属于违规转送。泗水镇政府明知无管辖权,出具80号文书刻意回避审查46号文书违法问题,答非所问、敷衍处置。
该模式形成自查自答闭环,造成系统性程序空转。80号文书未核查越权受理、违规转送等违法情形,未纠正程序错误。
申请人诉求涉及高州市信访局违规转送材料行为,高州市人民政府作为上级机关,负有监督下级履职、核查信访流转合规性的职责。若不予纠正,足以印证三级信访链条监督失灵、层层包庇。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恳请贵机关依法核查并支持全部请求。
信访人上传附件
mmexport1785252373239.jpg
Collage_20260802_152111_edit_74882213255770.jpg
Collage_20260818_100028_edit_33797131566167.jpg
mmexport1785252352929.jpg
Collage_20260818_100005_edit_34538776508058.返回办理进度
办理时间:2026-08-20
由广东省信访局至茂名市信访局
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8-21
由茂名市信访局至高州市信访局
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8-21
由高州市信访局至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转送
办理时间:2026-09-01
办理机构: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办理方式:告知
告知内容:崔兆云公民:你提出的信访事项(编号:WT4400002026081912758),已于2026年8月21日转交至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我镇决定予以受理,将在规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你。在此期间,你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将不予受理,请你耐心等待办理结果。特此告知。
相关附件
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崔兆云.pdf
处理意见书-崔兆云.pdf
处理意见书送达回证-崔兆云.pdf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