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兆云公民:
您提出信访诉求有关材料中反映:泗水镇政府采用模板化统一答复的信访事项(信件编号:WT4400002026080214422)。经我镇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现答复您如下:
对您提出的各项诉求,我镇已分别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书面答复。若您反映的事实、理由、诉求基本一致,表述上会存在相同或相似。如您对我镇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认为有履职瑕疵,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若您认为个人合法权益被侵害,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高州市泗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
违纪事实
(一)荒诞绝伦:用“新模板”回复“投诉模板”!
本人的原信访诉求,是明确投诉泗水镇政府“采用模板化统一答复”。令人发指的是,该镇出具的112号答复,竟与另一份针对不同工单的105号答复正文100%一字不差,连标点符号都完全一致!甚至在文中大言不惭地书面自认:“若诉求基本一致,表述上会存在相同或相似。”面对投诉“套模板”的诉求,竟用同一个模板复制粘贴作答,这简直是对群众智商的公然侮辱,实锤其根本未做任何实质调查!
(二)荒谬的法规错位,下级竟审上级。
本人的大量诉求是举报高州市信访局违纪。该镇作为基层政府,越权承接办理,不仅不回避,反而通篇用“审计流水账”来敷衍搪塞。这是典型的“应查处而不查处”,妄图用村务废话掩盖上级违纪事实!
(三)批量突击造假,企图消耗群众精力。
该镇在10月12日、13日两天内,突击盖章出具12份高度雷同的文书,并于14日同天集中寄达。其险恶用心在于利用海量虚假文书制造信息过载,妄图拖垮法定救济时效,变相剥夺本人的复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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