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11月12日发布了《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现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将在原公告的基础上新增并启用2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具体如下: 一、设备类型:机动车闯红灯自动记录设备 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法停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及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点位及设备编码: 信宜市新堤路(绿鸦河桥头)红绿灯路口 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10037。 二、设备类型:违法变道抓拍 监控抓拍的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配带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货车不靠右行)。 设置点位及设备编码: 207国道3907公里500米(信宜市水口路段) 设备编码:440983000000020097。 以上2处监控设备将于2021年11月28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信宜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信宜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