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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茂名国源供应不合格食材给某校,为何受罚的是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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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当事人分别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9月1日以11.6元/公斤的价格从茂名市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购进了1.5公斤、2.5公斤老姜,并在学校食堂使用。本局于2025年9月1日委托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姜进行监督抽检,实际抽检了2025年9月1日购进的所有老姜和2025年8月30日购进的使用剩余的老姜,共2.95公斤。经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AFSQF090084023C),检验项目“铅(以Pd计)”的实测值为0.273mg/kɡ,标准指标≤0.2mg/kɡ,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9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AFSQF090084023C)至当事人,当事人在2025年10月10日向本局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10月28日,经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测试分析中心)检测,检验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BSFC2500857-001B01),检验项目“铅(以Pd计)”的检验结果为0.323mg/kɡ,标准指标≤0.2mg/kɡ,其所检铅(以P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依法于2025年10月29日将上述《检验报告》(检验类别:食品复检;报告编号:BSFC2500857-001B01)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至2025年9月28日检查日止无库存。 经核算,当事人采购的上述不合格姜购进金额为46.4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涉嫌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姜货值金额为46.4元。


处罚机关:茂名市电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于 2025-12-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经营方已经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按规定可以免处罚的。明明是上游种植户的问题,却要终端埋单,是制度的问题?还是监管部门的问题呢?不过电白区比较乱,不好评价
发表于 2025-12-6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校方放松了
你们是原来的供应商吧??想搞国企?
买了8斤老姜被查?有人举报?学校内部为了食堂利益而狗斗?
什么情况??
现在是:维稳优先于法治,你的月岁静好这样来的,一年内投诉超十次重点监控人士。
发表于 2025-12-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供货公司是指定的吗?
发表于 2025-12-8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死道友,不死贫道。
国企才不怕你罚呢,左手倒右手
都有责任的。难道校方没有监管责任,人家拿有问题的食材你也照样收?
学校是食物链底层,不罚学校难道罚学生吗。
发表于 2025-12-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什么食品安全就是个概率性问题,就像一个身体非常健康的人如果做全身体检,总有些指标不合格的!你说一个糖尿病的人屙尿淋了颗葱,导致该葱糖份过高超标,这是不是概率性的问题?可能该批姜2000斤抽检合格,但就是地边这十斤八斤被重金属污染了呢
国字头,怎么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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