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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这些网友

[网络问政] 透过“学区划分”热帖疾呼:是时候解决我们的办证问题了!(14:楼茂名市国土局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1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为以上两位朋友鼓掌!
发表于 2017-3-13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说什么都没用,解决了就有用。
发表于 2017-3-13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说也说了那么多,等也等了快一年。是时候改变这个超级被动的局面了!
发表于 2017-3-1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阿拉神灯 发表于 2017-3-13 15:34
说什么都没用,解决了就有用。

谁不知道啊!你有办法去解决吗?请说
发表于 2017-3-13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子尘 发表于 2017-3-6 22:09
不要脸的小编又改我回复。反思,难道我好愤青了吗。

你要习惯和适应。{:1_1016:}{:1_1014:}{:1_949:}
发表于 2017-3-15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说的好,支持!!!
发表于 2017-3-15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划拔地就是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当时建房时没交出让金可以省去一大笔成本,如果是同样价钱的房子,不知情的老百姓肯定吃大亏,这类房子是很难过户的
发表于 2017-3-15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买房时一定要问清楚开发商土地的性质,是划拨土还是国有土地,不过现在的开发商开发的土地都是己交出让金的,以前开发的房子,特别是单位,很多都是划拨地,只有房产证,土地证是划拨的,这类房产作为二手房,过户难度可想而知。
发表于 2017-3-15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丰和日丽 发表于 2017-3-6 23:00
国土局这段答复复制了几次了。虽然回复的态度是好的,但是没有新意,也没有提到任何进展,跟没有回复也是差 ...

公式粘贴而已。
发表于 2017-3-16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大眼仔 发表于 2017-3-15 19:30
买房时一定要问清楚开发商土地的性质,是划拨土还是国有土地,不过现在的开发商开发的土地都是己交出让金的 ...

那是现在的不动产政策而已,去年六月前房产证都可以过户,招拍挂卖地是02年开始的,全国推行商品房是九八年。现在新法律管旧事就是不合理,而且没有做到充分预案,应该查档还要先查多一次土地证是否可以过户才可以网签。
发表于 2017-3-16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大眼仔 发表于 2017-3-15 19:22
划拔地就是没有交土地出让金的土地,当时建房时没交出让金可以省去一大笔成本,如果是同样价钱的房子,不知 ...

其实以前的成本也不低,那时的房价相对当时的收入也不低。
发表于 2017-3-20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些网友 发表于 2017-3-13 10:53
这位朋友分析很到位!
又没有备用的解决办法,这跟鲁莽行事有何区别?
论坛中有没有律师朋友,如果市民要 ...

论坛中有没有律师朋友,如果市民要起诉国土局等部门,该如何操作?
发表于 2017-4-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要到何时才能办证
发表于 2017-7-31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没消息
发表于 2017-8-1 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说白了,市政府考虑的问题是:这类划拔土地要不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没有更上层的政策出台,房管局不可能有具体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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