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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4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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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不要拿“华达”这两个字说事,试问哪个单位、尤其是私人的商铺,哪个不是将利益最大化、将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广百?聚佳?华侨城?凯德广场?还是即将揭开面纱的兴和?做生意和炒股一样,都是利益与风险共存,只要合同合法,你能拿人家怎样?谁都不是活雷锋、更不是慈善机构,租金多少是人家说了算,正如茂之驴所说的那样,合法的合同守法律保护,不可能因为你一个“和谐”的名义就要废止。我老板2012年租二奶村私人的一栋小楼房作为办公场所,租金是2.2万一个月,2015年,业主一下将租金提高到6.5万,嫌贵你可以不租,外面大把人捏着钱等着想租下来,老板心里不爽归不爽,难道还能去法院高人家业主提租?如果上午退租,绝对相信晚上就有人租下来开始装修了。到了去年底,业主还提出想要百分之10的股权。华达搞了个类似拍卖的“拍租”,说白了就是把铺头租期到了,然后拿出来竞租价,价高者得,这并没有违反国家任何一条法律。换个立场,如果华达的这些商铺是你的,有人出价50元一平方租金,有人出100元一平方,我就不信你会学雷锋租给出价50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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