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快捷导航
12
话说茂名 发新帖
楼主: 信则灵

[今日关注] 根据网民意见修改《茂名市中心城区广场歌舞管理办法》(二稿),再次征求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20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华灯璀璨 于 2017-5-20 14:03 编辑
信则灵 发表于 2017-5-20 13:22
楼主说到打篮球,如果会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的篮球场,别说什么先到先得,根本就是不对外开放的,因 ...

说得好像你很懂行政许可的样子,就算备案后无需批准,但是行政部门有没有给人备案的权力?这个就是行政许可,明白不?退一万步来说,即使需要备案,也是向场地管理者备案,绝无向行政机构备案跳舞和运动的逻辑性。
但是开放式场所之所以叫开放式,本意就是无需备案进入使用,服从场地管理机构的管理即可。



 楼主| 发表于 2017-5-20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信则灵 于 2017-5-20 14:03 编辑
华灯璀璨 发表于 2017-5-20 13:52
说得好像你很懂行政许可的样子,就算备案后无需批准,但是行政部门有没有给人备案的权力?这个就是行政许 ...

谢谢,我对备案制还真的不懂。那请问可否改为登记制?
 楼主| 发表于 2017-5-2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华灯璀璨 发表于 2017-5-20 13:52
说得好像你很懂行政许可的样子,就算备案后无需批准,但是行政部门有没有给人备案的权力?这个就是行政许 ...

要对你说声对不起,真心希望听听你的修改意见。
发表于 2017-5-2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则灵 发表于 2017-5-20 13:56
谢谢,我对备案制还真的不懂。那请问可否改为登记制?

什么部门谁备案,即是等于谁管理谁负责了,广场舞是无油水,民愤大,跳舞的老人数量多,不喜欢讲理的一群,谁喜欢揽上这块硬骨头来干呢?

你的草案不如改为向场地所有者或者场地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比如去文化广场跳舞就向文化广场管理处登记许可,去人民广场跳舞就去人民广场公园管理处登记许可,这样管理就顺很多了,在街头跳舞就得符合城市噪音和道路使用管理(归城管管理)。
 楼主| 发表于 2017-5-20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华灯璀璨 发表于 2017-5-20 14:10
什么部门谁备案,即是等于谁管理谁负责了,广场舞是无油水,民愤大,跳舞的老人数量多,不喜欢讲理的一群 ...

好提议。谢谢!鞠躬!
发表于 2017-5-2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信则灵 发表于 2017-5-20 14:14
好提议。谢谢!鞠躬!

我跟你说,广场舞的规范化在全国都是一个问题的,在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全国也基本没有什么地方强制去理。
因为街头巷尾跳广场舞的,人数极其庞大,如果简单粗暴的禁止或者人为增加门槛,那些老人数量庞大,群情汹涌,天不怕地不怕,思维简单,闹起来会出大问题。所以一般情况下,都是规定时间,规定音量就算。


换一个角度,街头跳广场舞,城市看起来有活力很多,也少了那些不良邪派去利用老人的机会。{:1_991:}
 楼主| 发表于 2017-5-20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华灯璀璨 发表于 2017-5-20 14:35
我跟你说,广场舞的规范化在全国都是一个问题的,在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全国也基本没有什么地方强制去理。 ...

只要有法可依,已经是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
不指望能发挥很大的作用,但也不会容忍完全放任自流。


 楼主| 发表于 2017-5-20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华灯璀璨 发表于 2017-5-20 14:35
我跟你说,广场舞的规范化在全国都是一个问题的,在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全国也基本没有什么地方强制去理。 ...

你说的是实话,但换个角度,你站在我的位置,你也一样会做与我同样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17-5-22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给有需要的人。
发表于 2017-5-22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加一条,不能使用交流电扩音设备
 楼主| 发表于 2017-5-2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马 发表于 2017-5-22 09:21
请加一条,不能使用交流电扩音设备

这个可能还真的有点难度。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茂名的情况,这个办法除非不实施,如果实施就应该做好长期有效的打算,因此第十三条应该删除。
 楼主| 发表于 2017-5-23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去飞翔

支持楼主,同是一个深受其害的人。楼上说,他儿子参加初升高考试那两晚,他几乎和楼下的跳舞军团干起来,受影响的人深受其害,不受影响的人就讨论可行、合理,总而言之一句话,不割到你的肉你不疼!  发表于 2017-5-20 22:17


谢谢支持!

国家的法规标准是非常明确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守法公民,从自己做起,加强普法和宣传。政府也应该关心民生,早日立法监管。
 楼主| 发表于 2017-5-25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更健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