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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小区成立业委会为何这么难——城市绿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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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0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委会?人多的事都难啰~
发表于 2018-1-10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培8培 发表于 2018-01-10 15:15
所谓的业委会其实也只不过是敛财工具罢了,在利益面前各人的丑陋验孔将暴露无遗。将给小区物业管理不行?为 ...
物业也不行啰,以前物业就清楚自己是服务的,现在的物业很多就知道自己是管理的,就没听说哪个新的楼盘业主和物业没有矛盾的。
发表于 2018-1-1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茂名这类问题如雨后春笋。
发表于 2018-1-1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和好处  发布时间:2016-07-13


目前,很多社区都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在维护业主权利、与物业公司有效沟通、增进业主之间感情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有哪些好处?将给业主带来哪些实质上的利益?下面将进行详细介绍。
成立业主委员会
在观念上,很多业主仍然没有意识到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态度也不积极。很多业主联系不上,即使联系上了,有些人以各种理由推脱,参与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积极性不高。至于一些房子用来出租或者没有入住的业主则认为,业主委员会和自己没有关系。但事实上,如果没有1/2以上的业主投票权,业主委员会将是无法成立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于业主来说,除了能够在维权的过程中,集合个人力量为集体力量外,更大的好处在于能够自己管理自己的物业,而这是很多业主没有意识到的。”作为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方面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聘、续聘物业管理公司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比如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无法保障小区的安全,门卫形同虚设,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不满意),业主采取的方式大多是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而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下,无心服务,服务质量每况愈下,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损害的还是业主自己的利益。
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当广大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到位、价格合理,那么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续约。反之,则可以解除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另外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二、监督、审核各项经费的支出
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费用如何使用往往不得而知,特别是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专项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换。但目前很多业主都不知道该基金用于何处,甚至在很多小区,该费用被物业管理公司中饱私囊。而业主委员会可以决定专项维修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购买小区的一套房子一般有两种权利,一种是专有权,指的是自己所购房屋的权利;另一种是共有权,指的是除专有权以外建筑的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业主委员会可以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行使对公共部位的共有权利,比如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可以要求物业整改并完善小区配套设施等。
四、沟通的桥梁
除此之外,在生活当中,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开发商之间都有可能发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业主委员会可以充当其间的桥梁,起到很好的沟通作用,避免问题的恶化。
事实上,业主委员会除了能够让广大业主受益外,对于正规的开发商和物业管理来说,也是好处多多。
业主委员会跟开发商不是对立的,实际上,如果处理得好,业主委员会可以帮助开发商解决不少问题。因为,作为开发商很难了解到业主需要什么东西,特别是后续提供的一些配套服务,比如会所以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而业主委员会则可以帮助开发商了解业主的需求,这样开发商提供的服务就能够满足业主的需求,避免未来出现很多纠纷。业主委员可以对物业管理提出意见,使物业进行相应的完善,这样整个物业管理水平也随之提高。

发表于 2018-1-10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培8培 发表于 2018-1-10 15:15
所谓的业委会其实也只不过是敛财工具罢了,在利益面前各人的丑陋验孔将暴露无遗。将给小区物业管理不行?为 ...

建议每个小区都找专业物业会计测算小区的物业营运成本!这样被宰的机会会减少很多 !
发表于 2018-1-10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只会给垃圾的物业公司为所欲为
发表于 2018-1-10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培8培 发表于 2018-01-10 15:15
所谓的业委会其实也只不过是敛财工具罢了,在利益面前各人的丑陋验孔将暴露无遗。将给小区物业管理不行?为 ...
成立业委会背后必有律师和物管公司作推手,为了捞诉讼费和换成自己的物管公司,利益表露无为!最终受损害的还是业主,业委会成员当选后都是为了一己利,根本代表不了业主的利益,选容易,罢免难,茂名至今还未有选出业委会后物业管理变得更好的先例!醒醒吧
发表于 2018-1-1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开了开发商的物管连消防开关都不知道在哪?电路,水管一概不知,谈何管理?
发表于 2018-1-1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仁智 发表于 2018-1-10 19:52
离开了开发商的物管连消防开关都不知道在哪?电路,水管一概不知,谈何管理?

新老物业公司交接查验如何操作?
开发商、业主大会和原物业公司要做好承接查验前的准备工作,并及时书面通知新物业公司进行承接查验。新物业公司应当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并与开发商或业主大会约定承接查验时间。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商、业主大会或原物业公司应先做资料交接:将物业的产权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技术资料、工程经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移交给新物业公司。
资料移交完毕后,移交和接收双方须签字认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双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并签字认可。
资料交接完毕后是现场交接:新物业公司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逐项验收,注明设备现状及接管时间。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应对查验接管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交接证明应由交接双方、相关单位盖章及现场参加人员签字。
开发商、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及原物业公司应当配合新物业公司依法接管保安、消防、停车等安全防范岗位,维护物业管理区域 的正常秩序。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一、物业费、停车费等费用
物业向业主所收取的物业费、供暖费、停车费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前任物业公司有无已经多收取的费用,如有,在进驻前需跟业委会或开发商进行沟通,索要回逾收的各项费用,或者对此解决方案有三方签字认可的书面约定。
二、各类能源费
前任物业有无拖欠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及燃气公司等各项费用,如有,敦促其交接前缴清。
三、各类遗留问题
1、车辆刮蹭事件,前任物业有无承诺给业主在物业费、停车费或者其他形式的解决承诺,进行摸底调查,避免接手之后造成业主费用已交,但承诺的问题还未解决。
2、业主家中有个别特殊问题的,前任物业给业主承诺并未兑现的,摸清情况,由前任物业进行解决,避免业主日后将其承诺转嫁到新任物业。例如:个别业主减免物业费等情况。
3、工程遗留问题,要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小区或业主家中的工程遗留问题的类别、开发及施工方的维修情况、目前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四、其他准备工作
1、物业用房的确定
2、各工作岗位人员的准备是否到位的情况
3、办公用品、员工工服等各类物资准备情况
4、工程、保洁的工具到位情况
5、正常办公所需的各类表格等文件
6、垃圾清运、电梯维保等外包服务的考虑,保障交接当日的物业服务正常的开展
7、其他准备工作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1、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2、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
3、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
交接当天注意事项
一、物业承接查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
2、移交有关图纸资料;
3、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4、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
5、确认现场查验结果;
6、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7、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二、现场查验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 工验收资料;
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三、水、电表进行抄底记录
将公共区域所有的涉及物业的水表、电表的表底进行抄底记录,以交接时点为据,之前的由前任物业缴纳,之后由新进驻物业公司缴纳。
四、物业费、停车费
两费用均以交接时点为据,之后的各项费用由新任物业开始计收,如有业主所欠前任物业费用,该物业必须依法依约进行收取,不能干扰新任物业的收费工作。
五、对自来水公司、供电局及燃气公司办理相应的用户变更名称手续,将小区能源使用用户变更为新任物业公司名称。
六、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及其他合同的交接或重新签订相关合同。
七、交接当天工作可按照“部门对部门”的方式进行,即可考虑先进行保安的交接,由秩序部安排好各岗位人员在交接当天陆续接下各个岗位,随后可分别进行客服、工程、保洁、绿化等相应交接,均可采取交接方部门对应接替方的部门进行交接,双方对应交接部门均有负责人,由第三方进行监督,交接完毕要有三方签字确认的交接资料。
发表于 2018-1-10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仁智 发表于 2018-1-10 19:47
成立业委会背后必有律师和物管公司作推手,为了捞诉讼费和换成自己的物管公司,利益表露无为!最终受损害 ...

建议在业主公约上附加小区监督委员会来平衡。
发表于 2018-1-10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mmhlhy 发表于 2018-1-10 21:06
建议在业主公约上附加小区监督委员会来平衡。

监委会能否“看住”业委会
本刊记者 民生周刊 2011年第23期
    “这是与业委会对话的平台。”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公告栏中贴出一份特别的告示,要在该小区筹建监督委员会,对小区的业委会进行监督。
    报表引发业委会信任危机
    2008年,该小区第一届业委会诞生,着手管理小区事务,与物业公司对话。对于自己选出的 “当家人”,业主们自然都给予了充分的信任和支持。
    然而,去年年底,小区的气氛发生了悄悄的变化。一名业主对记者说,小区保安人数不够,除了南门外,东、西两个门均无保安,多数单元门禁锁坏掉,小区草坪多处露土,无人打理。
    于是,一些业主开始要求业委会公布小区维修基金使用的具体情况,但是业委会迟迟不予回应。
    今年,小区第一届业委会的3年任期已满。依照有关规定,第一届业委会公布了小区维修基金使用情况报表。然而,这份报表的公布却在小区里引发了一场轩然大波。一些业主对报表中的部分帐目产生质疑。
    报表显示,小区近25万元的停车费收入有很大一部分居然被用于小区部分保安的工资、车库管理员的工资、公共照明电费等。业主们质疑:“这部分的支出已经包含在了物业费之中,为什么还要另外开支?”
    业委会主任沈先生告诉记者,“业委会刚刚成立时,为了方便业主进出,小区特地开了一个后门,而那里不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所以,业委会就请物业保安来管理,由业委会支付工资,费用就从停车费中开列了。”
    对于沈先生的说法,业主们并不认同,他们认为,正是由于考虑到物业增加了人员,业主才同意提高了物业费。如果这笔费用已经由业委会支付了,那增加的物业费是不是可以还回来?
    此外,业主认为,业委会在维修基金的使用上还存在着其他不规范现象,如小区工程款自由调节、部分项目报表计算有误等问题。当心存疑惑的业主要求查看所有发票时,却遭到了业委会的拒绝。
    无奈之下,部分业主决定 “另起炉灶”,自发成立业委会监督委员会,希望通过这种途径来监督新一届业委会的工作。
    作为业委会监督委员会发起人之一的余先生道出了他的想法,“我们成立这样的小组并不是和业委会对着干,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有更多业主的把关,资金的使用才更加合理、透明,另外,还可以消除业主对业委会的不信任。现在已经有100多人参加了。”
    监督委员会身份遭质疑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小区所在居委会,居委会负责人表示,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何监督,监督到什么程度,因为也没有听说过先例,没有办法评估。
    当记者问及如何行使对业委会的监督时,该负责人表示,业主可以以个人的身份对小区业委会进行监督,但是成立监督委员会是绝对不允许的。
    对此,也有部分业主充满了担忧。一名业主称,业委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滋生腐败,对业主不利。为了监督业委会,再成立一个监督委员会,以此类推,监督永远没有阳光灿烂的那一天。
    北京市住建委便民热线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只有关于成立业委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业委会监督委员会的成立,尚没有相关规定。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秦兵律师认为,业委会在小区具有唯一性,如果业主监督机构独立于业委会而存在,就应该到民政部门或住建委登记备案。如果作为业委会的监委会,则不需要备案,但需要业主公约进行约定,才具有法定权利。
    法律鼓励业主监督
    业主质疑业委会不透明引发的纠纷在近几年屡见不鲜,也存在监委会成立的先例。
    有媒体曾报道,北京市丰台区庄维花园业委会成立不久便被指工作不透明。后来,小区业主自发成立了监督委员会,作为与业委会的对话平台。
    然而,成立不久,问题又出现了,一位业主正式向业主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提出要求,请他们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立刻停止对小区业主的侵害。并请求监督委员会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同时提出如果监督委员会不予处理,业主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再一次辜负了业主们的信任与希望,无疑也将救济程序繁琐化。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的于律师认为,《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赋予了业主个人监督业委会的权利。每位业主作为小区物业的所有权人,都可以对业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对于设立业委会监督委员会,于律师持保留意见。她认为,一是这无疑又会对业主增加一笔开支,造成一种额外的负担;二是监督管理机构复杂化并不能有效避免腐败,反而容易滋生腐败。目前存在的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四种主体相互间已经矛盾重重,再额外增加一个管理机构恐怕只能雪上加霜,不能避免会出现大量反映监督委员会监管不力的投诉。
    于律师认为,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监督权利还原到每位业主身上是更简便高效的做法。让每位业主都能直接监督,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官僚主义。对于业委会不肯公开账目的行为,业主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必要时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界维权人士、社区专家舒可心认为,监督委员会不能替代法定社区组织,比如居委会、业委会。监督业委会也不一定要建立组织,每名业主都有权查阅、复制小区文件,业委会不配合,业主可起诉。
    业主被侵权可有效维权
    针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于律师说,《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一规定,赋予了业主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不当决定的权利。并且应当在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的请求。
    如果发现业委会中个别人存在失职行为,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罢免。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规程>的通知》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就可以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或主任,最终是否能够罢免,必须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并至少要有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经与会业主的投票权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并且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程序,罢免业主委员会或主任才是合法有效的。
    透明开支是良方
    舒可心感叹,很多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办公经费,委员们都是义务担任,没有报酬,而身边的诱惑又太多,所以很容易出问题。
    对于建立业委会监督委员会可能带来的隐患及弊端,他表示,北京朝阳园业主委员会做法值得推广,他们规定其公章不准放在委员或主任手里,而全部由秘书保管,要经过绝大多数的委员开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记者了解到,南京的百合华府小区,也曾考虑成立业委会的监督小组,但最终并没有成立。由于百合华府的业委会是半年公布一次收入支出情况,期间,如果业主有疑问,随时可去查询。因此,业委会运作至今,业主也没有提出什么疑问。
    监督的目的其实是为了知情,而不是裁判。“作为一种民间组织,业委会应该完全做到公开,且接受业主的随时查看和质询,切实保障每位业主的利益,才是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存在的本质意义。”一位业主对记者说。
发表于 2018-1-10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mmhlhy 发表于 2018-1-10 21:09
监委会能否“看住”业委会
本刊记者 民生周刊 2011年第23期
    “这是与业委会对话的平台。”近日,北 ...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秦兵律师认为,业委会在小区具有唯一性,如果业主监督机构独立于业委会而存在,就应该到民政部门或住建委登记备案。如果作为业委会的监委会,则不需要备案,但需要业主公约进行约定,才具有法定权利。
发表于 2018-1-10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财务公开很重要,不能连任
发表于 2018-1-11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仁智 发表于 2018-1-10 19:47
成立业委会背后必有律师和物管公司作推手,为了捞诉讼费和换成自己的物管公司,利益表露无为!最终受损害 ...

嗯,别的地方不敢说,但是茂名这里的业主委员会从来没见过为业主干了啥的,如果要成立什么业委会,最好找个成功的范例再干吧
发表于 2018-1-1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期游客身份 发表于 2018-1-11 08:43
嗯,别的地方不敢说,但是茂名这里的业主委员会从来没见过为业主干了啥的,如果要成立什么业委会,最好找 ...

可参考华宇楼的业主委员会,不妨去实地考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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