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4-17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尊敬的Marylamp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若由此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予以处理。
您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您亲属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按照属地管理,有权向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书面提交相关证据资料,我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第一时间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茂南区茂南大道一方新苑南,电话:2263168。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人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