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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2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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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福建
在寻找证据过程中,有人提出合力公司曾经注销过后重新成立,我们想到,公司注销后又成立,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没有发现全力地产有限公司注销了又重新成立合力这回事,却意外发现茂名有两家合力地产有限公司,怎么有两家名字、法人代表一模一样的公司?我们带着疑问到国土局档案室查询,看到茂名石化在2004年1月16日发布(2004)5号文,茂名石化将茂名石化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为茂名合力地产有限公司,同时将二区绿地转让给合力地产有限公司。于是根据改制文件在2004年1月16日成立了一家合力地产有限公司,并获得该地块,这家合力在2007年1月注销了。而现在提出规划申请的是1993年成立的合力地产公司,而该公司与该土地没有权属关系。这个有力有效的证据在听证会上已经向规划局提出,规划局表示将去函国土局,查清地块权属问题,静待规划局的调查。
为了征集1000多户住户签名,很多义工和代表出了不少力,起到了一呼百应的效果,在以后的维权日子里都会团结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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