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18〕3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省交通集团《关于报送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函》(粤交集投〔2018〕1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缓解沈海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阳江路段的交通拥堵状况,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珠三角核心区对粤西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项目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017-440900-48-02-810996)。项目单位为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07668637C)。
二、项目路线起于茂名市观珠镇,接沈海国家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改扩建工程,沿旧路走向改扩建,经茂名市电白区、茂南区、化州市,湛江市吴川市、坡头区、遂溪县,终于湛江市麻章区高阳,接已建成的沈海高速公路湛江至徐闻段,路线全长约108.6公里。同步建设湛江国际机场北互通连接线长约12.46公里。
三、项目全线改建主线桥梁10473米/65座(不含互通立交主线桥),其中特大桥3274米/3座,大桥5072米/16座。全线改扩建林头、茂名、鳌头、浅水、杨梅、塘缀、官渡、源水、东坡岭(枢纽)等9处互通立交,新建湛江国际机场北互通立交,已建和在建的大昌口(枢纽)、林屋(枢纽)、竹园(枢纽)、高阳(枢纽)4处互通立交范围内主线纳入本项目实施。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利用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为双向6或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均采用120公里/小时,其中:观珠至林屋段约69.5公里为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为42米;林屋至高阳段约39.1公里为双向6车道(按照双向8车道规划控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宽度按如下控制:双向8车道桥梁宽42米,双向6车道桥梁宽34.5米(含石门大桥)。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湛江国际机场北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有关规定。
四、项目总投资为113.1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5.67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5%,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本项目由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项目单位股东为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占股100%)。
五、要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要求,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项目建设期间,项目单位要落实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招标投标工作。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所附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土资预审字〔2018〕20号、湛海渔函〔2018〕84号、选字第440000201800553号、粤交规函〔2018〕2481号、茂府函〔2018〕148号、湛府函〔2018〕237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统计局,茂名、湛江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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