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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茂南各级纪委监察部门:
我叫梁有权,男,现年63岁,中共党员,身份证号码:440902195509283610,系茂南区鳌头镇禾步村委会禾步向南组村民,现任禾步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1963年9月1日至1972年7月在鳌头镇禾步学校读书,初中毕业。1973年10月5日至1975年12月15日在禾步大队企业办林场工作,1976年1月1日应征入伍在海南军区司令部独立工兵营一连服役,所属对越参战部队。1977年5月在海南军区工程处金牛岭办公室服役,1977年10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30日退伍回乡。1981年1月15日至2008年6月1日当选禾步村向南组村民小组长,2008年6月1日至今当选任禾步村委会委员兼任党支部副书记职务。无论在村或者在部队工作都积极肯干,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党忠诚,热心服务群众,努力争取上级政府支持,不断改善民生,2008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被评为“鳌头镇党组织优秀党员”,出席镇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和党代表。
二、诉求的事项请求清除审查出本人“破坏选举”的主要问题。
三、诉求的事实和理由
(一)选举的决议规定2008年3月,禾步村民委员会按照镇的要求进行第四届村民代表和村组长换届选举,当时我系禾步村向南组村民小组长,有幸作为村民代表,成为禾步村选举委员会的一名工作人员,参与选举工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的选举办法:1.由村民代表及村小组长组成选举工作人员,全村22个小组,22个票箱,由小组长负责带流动投票箱进村入户引导村民投票选举。2.工作人员定于2008年3月12日早上10时集中村委领取选民票,带选举票箱进村引导村民投票(详见附件)
(二)选举冲突的由来3月12日早上9时35分,我到村委会二楼办公室听到原向西组小组长兼本届村民代表梁华珍与向西组普通村民梁帝金(既不是村小组长,也不是本届村民代表)发生争吵,原因是梁帝金擅自提前到村委会代梁华珍领禾步村向西组的选民票和票箱,从而发生了争吵,且语言很激烈。我赶忙查看我禾步向南组的选举我赶忙查看我禾步向南组的选举情况,准备领取选民票和票箱,得知向南组的也被向南组村民梁华超(既不是村小组长也不是本届村民代表)擅自提前代我领取向南组选票和票箱(我没有授权,也没有经过选举委员会表决同意),为此我向选举委员会提出抗议,指证梁帝金、梁华超不是本届村民代表,无资格代领选票,但选举委员会成员没有人出来解释。当时全禾步的22个小组长也对此非常不满,反对梁帝金、梁华超有蓄意捣乱选举委员会作出决议的嫌疑,争议更加激烈且无结果。
(三)选举工作事态发展随后,争议不休,选举工作无法如期进行。向西组小组长、选举工作人员梁华珍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禾步向西组今天放弃选举投票,并把票箱撕烂了。在现场的镇领导干部杨宇成、冯建德等都无法控制和平息局面。根据当时事态发展的情况,身为共产党员、村民代表的我,也为了制止梁帝金、梁华超等村民有蓄意捣乱这届选举、违反选举委员会决议、可能有损选举公开、公平、公正等嫌疑行为,若不制止,这届选举一定会很混乱,后果不堪设想,从而我也将梁华超手上票箱抢过来结果纸票箱也被梁华珍撕烂了。
(四)撕烂票箱的源由梁华珍撕烂向南组票箱的目的是梁华珍撕烂向南组票箱的目的是根据选举现场的情况,根本无法如期按规定进行选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选出禾步村民委员会合格的村干部,带领村民脱贫致富、造福一方,从而出此下策来阻止捣乱这届选举的不法行为。虽然行为的方式方法尚有欠缺,但梁华珍并没有破坏选举的本意,只是按当时选举现场混乱,局面难控,无法如期进行,关键是梁帝金、梁华超等村民可能想通过这种方式方法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明显有违反了禾步村委会选举决议规定、有可能因此破坏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所以梁华珍坚决制止,只希望禾步村委员会第四届换届选举工作在上级的坚强领导下,能按照选举委员会作出的决议规定,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择日进行,更好地选出符合村民意愿的村干部。
(五)事态的后续处理3月13日,鳌头派出所干警在村委干部谢木森的配合下到梁华珍家找梁华珍,没找到人,没有人找我谈话。我想既然派出所干警找梁华珍很可能与撕选举票箱有关,因此3月16日我主动书面将禾步村民委员会12日选举经过情况写了两份,一份交给时任的杨宇成副镇长带回鳌头镇人大,一份我亲自交给鳌头派出所指导员吴华康同志,请求上级秉公办事,严肃处理,当日吴华康指导员看过我手写材料,即时回复就此罢休算了,下不为例。时间过去10年了,我未曾收到相关部门给我的答复,也没有任何人找我谈过话,现在我收到传票(注明:审查出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两委”干部有我姓名,说我在2008年破坏选举且在逃),现在我才知道此事有人给我扣帽子。诉求给我平反恢复一切待遇(1)2018年11月11日(1)2018年11月11日鳌头镇委副书记谢开青电话通知叫我去他办公室才收到传票,得知关于2008年选举有涉疑黑恶势力破坏选举拘留7天未执行,在逃。当时我把2008年选举情况经过向谢开青副书记解释,此事件是冤案,我应该去哪个部门反映注销?当时谢开青副书记答复一句话“这是政治性问题,是上面反馈回的,我也无法解释,听候内部处理。”于是我在11月16日把个人诉求书面材料送一份给镇委书记谢开荣,一份给镇党组织办,一份给鳌头派出所,要求重新审查我个人冤案遗留问题,作出公平、公正的答复,还我清白。但至今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都没有给我任何解释和答复。(2)从2019年1月份开始镇政府已克扣停发给我工资,现在对我家庭生活造成十分困难,我曾多次向鳌头镇政府主职领导反映我个人冤案问题并责问组织未曾对我作出任何处理,为什么停发我工资?要求给我公平公正的答复,结果一直在拖延时间。我请问一句:法律何在?有冤应向何处申?难道镇政府官员工作称职吗?鳌头派出所警官黄建私自做我冤案材料我不知情,请问这样能称职治安一方吗?现在恳请茂南区纪委领导将我的诉求督促查办并给予我公平、公正的答复,还我清白。
专此诉求当否,请答复。 诉求人: 梁有权
2019年9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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