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张邻居的《施工许可证》,一张小小的纸,信息量实在太大、太大了。总结一下。
一、高州市住建局一直说并不知情,那这个证,盖上了高州市住建局两个证,其中一个是2013年9月23日,另外一个是2019年1月29日,说是同意延期到2019年6月30日。我为什么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有效证件呢?高州市住建局有可能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盖了两个大印给他?
二、私建8层,我信的。但这个是凭证建8层?之前政府部门强调的不能超过6层,是怎么回事?反正我想不懂。
三、不得变更,但又可以变更到9层半?这是怎么回事?
四、《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依法这个施工证,就算本来是真的,也早就作废了。任何部门或者个人,在已经依法作废的任何证件上盖任何公章,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五、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高州市住建局说,这个是“陈XX住宅楼“,那么就是说,陈XX已经向高州市住建局申请变更建设单位了?如果确实是陈XX的住宅楼,那么就是说,陈XX在无证施工?高州市住建局到底有没有批准施工?这到底怎么解释?我搞不懂。
六、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施工许可的“情形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因此,我不大相信这个证件是真的。
好多好多,不知其他朋友有什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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