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1日,湛江市人民政府成立;同年8月,南路专员公署改为高雷专员公署,辖徐闻、海康、遂溪、廉江、化县、茂名、信宜、电白、梅茂、吴川县,划出合浦、灵山、钦县、防城4县设合浦专区。
1951年4月,中共粤西区委成立,驻江门市,中共高雷地委划归中共粤西区委领导。
1952年11月,中共粤西区委和粤西行政公署由江门迁至湛江市赤坎,辖湛江市和台山、开平、恩平、阳江、阳春、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廉江、遂溪、海康、徐闻、东海县,中共高雷地委和高雷专署同时撤销。
1956年2月,中共粤西区委改为中共湛江地委、粤西行政公署改为湛江专员公署,辖湛江市和徐闻、海康、雷东、遂溪、廉江、化县、吴川、电白、阳江、阳春、信宜、茂名县。专员公署驻湛江市。[1]
1958年10月,中共湛江地委和合浦地委、湛江专署和合浦专署合并,改称为中共湛江地委和湛江专员公署,辖湛江市、茂名市、北海市和合浦、浦北、灵山、钦县、防城、东兴各族自治县、钦北壮族自治县、徐闻、海康、遂溪、廉江、吴川、化县、茂名、信宜、电白、阳江、阳春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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