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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你们想怎样就怎样的,一切都要按法律责任执行,卖房者和买房者没有签订合同,卖房者只是收了钱,事实卖房者不属于诈骗,反悔也是人之常情,一套房子就值几万元,当中有没有欺骗行为,这得深挖,既然后悔了,又没签订合同,又愿意退钱,为什么买房者只要房不要钱呢?这当中肯定有故事,就算卖房者已经和买房者签订了合作,并没有移交,买房者你强占搬东西出来就是犯罪,还好你夫妻有本事,换了小市民,我不知道会是怎么样,买房者只能通过法院判决申请执行要回你的房子,事实你没有这样做,这些法律难道你们都不懂吗?不知道你们双方作为执法者,到底你们懂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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