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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0年2月22号下午4时在茂名保利东湾(茂南区人民北路小东江旁)交款1万元定金认购2期-3301一户型,交款前销售跟我说的是如果不喜欢6个月内可以无条件退定金。销售说可以退款,可是他们领导却以各种理由,说要证明是销售亲戚才让退那一万定金,3月18号去填写了退款申请等各种资料,销售说领导现在不让退款,请问保利作为央企,为什么言而无信??也请问广告中的6个月内无条件退款的原则是什么?!投诉电话都打遍了,请问堂堂央企打着品牌的旗号,却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天理何在,虽然我们只是小老百姓,但是我们也是人,我们具有人权,跪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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