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造腾田寮村集体维权协议书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14432\wps1.png贫困潦倒几十载,我村(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造腾田寮村)终于迎来千年难得的发展机遇。为抓紧时机,把握商机,现规划将门口岭(以门口岭林业证为准)作为我村村集体开发用地,但目前正受限于现在门口岭部分土地遭外村人周*旺霸占并违建,及我村少部分不法村民私自占用集体土地,无法推进发展计划。虽然大部分村民在张日光村长的带领下经过近半年的维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需要我们村团结努力一起找回原属于我们的土地。考虑到部分村民坐享其成影响我们村的团结,亦考虑到以后村集体的发展。现作出以下统一协议。
1. 此事事关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造腾田寮村集体利益,无论外出户口和农村户口都拥有参与权; 2.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14432\wps2.png只有签订本协议,积极参与到村集体维权,支持本村集体回收被非法侵占的集体土地的村民,才可参与到集体开发项目中。 3. 不签订本协议者,或存在阻挠不配合本村集体发展及收回土地人员,不参与本村集体维权活动,不为村集体发声的村民,将视为自动放弃集体开发权,不享受集体开发的分红或利润产出。由村集体于不开发的集体土地中,按不参与开发人数本应占有的份额比例,划拨部分土地给这部分村民用作耕种。(如:开发土地为50亩地,有10%的村民放弃集体开发,即由村集体从其他集体土地划拨5亩地,交由这10%的村民进行耕种,土地仍归属村集体所有,这部分村民只拥有土地耕种的权利) 4. 股份分红形式(暂定):以本协议签订之日中午12:00整为准,参与到集体开发的村民中,拥有本村户口村民,每人可领10股原始股;迁出户口村民,每人可领3股原始股;发展收益扣除村集体发展基金后,按股份占比分红。(如:总原始股数为10000股,农业户口村民有10股,农业户口村民则享受0.1%的分红比例,城市户口村民有3股,城市户口村民则享0.03%的分红比例) 5. 支持并积极参与的村民在所有维权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由村集体支付,如果在维权过程中被拘留则按照每人3500元/月的工资标准支付。 签署声明: 【请认真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已认真阅读本协议,且认可协议中的每项条例,并自愿参与到收回门口岭被周金旺霸占、被非法侵占的集体土地活动中,积极支持(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造腾田寮村)集体发展的村民请在下方签名。(未满18岁村民以监护人签字为准)
【签字请清楚明晰】
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造腾田寮村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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