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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的一个情况,我女朋友通过某个教育的面试就开始在开始培训,培训了差不多一个来月就开始带班上课,然后我女朋友越来越觉得工作多,觉得压力特别大,主要也是老板一直让她用上班工作的8个小时以外的时间去准备上课的资料,反正上班就是开不玩完的会议,分享不完的心得,然后刚刚也是碰上教师招聘,就想辞职去参加。被校董知道之后,就大发雷霆,恐吓她说不让辞职,说什么这是极度不负责任,然后各种人身攻击,反正就是说得特别难听,我都听不下去。然后要求返还所有的工资才让离职。
首先一点,我女朋友并没有不负责任,说清楚了是等带完这个学期的学习班,等新的老师接手了才离职;
第二,培训的时候没有说过或者签订任何的协议或者合同说什么离职要返还工资;
第三,你总是要求我用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去准备上课资料,不给加班工资也就算了,每个月也就两千块,打发乞丐???
第四,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工作了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已经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我可以要求赔偿第一个月以外的其余月份的双倍工资进行赔偿,就是我还没弄清楚究竟要什么些材料,打卡记录三个月都是有的。
我就想问问你们怎么看。或者是有没有什么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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