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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有话说
2018年我签下了茂名市袂花镇石浪村尾村十二组一块集体用地使用 权,按照国家集体用地要求向村民征求意见,已获得超过3/2村民和村小组组长同意在我承包的土地上建房,其中有一户人家想强抢独占一直出来阻碍,都以是他祖先留下来的土地不是村集体用地为由,多次阻碍,而且还对我父亲大打出手,器张野蛮,这份集体用地占地面积约1.1亩,其中他家族兄弟已占约130平方左右地建了居民房,他又私自用铁皮,火砖围起来强占了600多平方,要求我给他十万元给他才把土地还给我。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这份集体用地是经由村民小组发包2018年在本村召开了三次大会,三次都无异议,给本组村民的补偿款我也及时发放到村民手上。现在出现了纠纷发包方没有帮我排除阻碍,又不肯出土地使用证明给我去办土地产权证。18年到现在已经3年多时间村民小组,居委会,县政府都没有帮我协调下来,只帮我出了一份协调书。在县政府的帮助下要我向人民法院申请开庭判决,本想着公正廉明的法院会公平处理,没想到法院又将责任推回到县政府,就连被告出示了假证件也不去追究责任,对我提出的证件鉴定真伪也驳回,要求我向县政府申请。 我真是投诉无门,不知道要怎样去投诉?是否在法律对恶人不管用,只对善良秉公守法的公民才有约束?还是要发生悲剧才得到上级领导的关注?他们家背后到底有谁在他撑腰?各相关部门都不敢动他们半分?是谁给的胆量和权利给他们可以随意打人随意将我的东西破坏?还大胆扬言说S我全家,到底还有没有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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