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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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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明确几点:
1、国家是允许并鼓励在地下车库的固定车位安装低功率的私人充电桩的,业主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制度予以明确,这里不展开说明)。
2、正常情况下只要物业签了同意书,业主签署一系列责任书,电网即可以上门安装电表。根本无需住建、消防等部门审批(商业充电桩除外),上面某政府的回复纯粹是踢皮球。
3、之所以物业推托是不想承担责任,也怕其他业主出来闹,让法院判决是转移责任的一种方式(为什么法院的判决都是让物业配合安装?因为这本来就是合法的事情)。
这世界本来就没有100%绝对安全的事情,那些天天拿安全出来说事的可以省省,各一线城市对于地下车库安装私人充电桩大多数持开放态度允许安装,反而是很多小地方怕这怕那,人为制造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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