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山阁镇高车村委会大垭村有两兄弟,大哥是林某铮,时任电白区法院纪检组长。弟弟是林某永,在家务农。原本弟谦兄恭,却因屋地之争最终闹得反目成仇。林某铮叫嚣:任凭弟弟林某永在茂名市范围内都告不倒他,他要搞到弟弟林某永在村中没有地方站脚。哥哥林某铮还因此起诉弟弟林某永,要求法院将父亲名下于1997年建的一栋旧楼房实行两兄弟平均分配,但却将母亲名下于2017年建的三栋新楼房隐瞒而不拿出来实行两兄弟平均分配。哥哥林某铮甚至偷偷伪造证据将母亲名下三栋新楼房更改为他父子三人的名字。弟弟林某永愤怒之下于2023年开始省、市、区三级纪监委实名举报哥哥林廷铮存在违规私占村民林广永果园土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和出生时间造假问题。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258条(重婚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及违建拆除的规定; 3.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档案造假、违反生活纪律的相关规定。
事实与理由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林某铮作为公职人员,名下财产总额高达561万元以上,远超其合法收入。具体包括: 1. 2017年以母亲名义违规建造三栋四层半楼房(其中两栋无审批手续),耗资400万元以上; 2. 1995-1997年购买茂名市健康路集资房一套,耗资11万元以上; 3. 1998-2000年在茂南开发区购地建五层半楼房一栋,耗资150万元以上。 林某铮及其配偶均为公职人员,工资收入无法支撑上述财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二、证件造假与年龄造假 1. 林某铮(曾用名林某成)实际出生时间为1963年11月20日,但其身份证显示为1968年11月20日,故意将年龄改小5岁,涉及档案履历造假,欺骗组织。 2. 茂名市纪监委虽已查实其年龄造假,但仅作调岗处理,未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及追回非法所得利益。
三、涉嫌重婚罪 林廷铮先后与5名女性登记结婚,生育4名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涉嫌重婚罪。2024年6月,其因重婚罪被刑拘,但2025年4月高州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存在嫌疑。
四、违规侵占土地与违建问题 1. 林某铮户籍已于1987年迁出,非本村集体成员,无权占用宅基地及农田,但其通过伪造材料侵占弟弟林某永的果园土地900平方米,违规建造三栋楼房。 2. 山阁镇政府虽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但镇委书记李某聪长期袒护,拒不执行拆除,涉嫌渎职。
五、打击报复行为 林某铮出狱后,多次带人毁坏林某永的荔枝果树并抢夺果实,造成经济损失数千元,公安机关未依法立案处理。
请求: 1. 依法彻查林某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对林某铮证件造假、年龄造假问题重新调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3. 对林某铮涉嫌重婚罪问题重新审查,确保司法公正; 4. 督促茂名市山阁镇政府依法拆除林某铮违规建造的楼房,归还被侵占土地; 5. 追究山阁镇领导袒护包庇林某铮的责任。
举报人:林某永 联系电话:139****9168
林某铮违建的3栋楼房
林廷铮违建楼房
限时拆除通知书
《限期拆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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