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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先去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通读一遍,再回来看自己这条评论——“没抓人=没事实”,那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证据收集环节是摆着看的?按您这逻辑,所有案件都不用查了,直接看“抓没抓”三个字定乾坤,检察院都可以撤了。
至于“只嘿佬几时入去”——您这语气,比办案民警还笃定,比法官还提前下判,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是市局纪检组的“编外先知”。要不您先算算自己这条评论几时被举报删帖?毕竟张口就预判他人“入去”,多少有点“诅咒式造谣”的嫌疑。
另外,说人家“诬告”得有证据,您拿不出证据就说人家诬告,那您这算不算“诬指诬告”? 建议您下回发言前,先分清楚“事实判断”和“主观臆测”的区别,别把论坛当算命摊,把键盘当惊堂木。
您这么操心别人“几时入去”,不如先操心一下自己这条评论“几时被折叠”——毕竟满嘴跑火车的“预言家”,在论坛里通常活不过三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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