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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关注] 茂名市公安局出具茂公信复查告字〔2026〕4号《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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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兆云

等了两年,茂名市公安局终于登场了。

2026年8月21日,茂名市公安局出具茂公信复查告字〔2026〕4号《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您申请的事项不属于信访复查受理范围,本机关不予受理。"

全文53个字。"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哪一条?不写。"不属于复查受理范围"——为什么不属于?不说。

两年了,你终于来了。然后你告诉我:不归你管。

先说说这事的来龙去脉。

2026年5月9日,高州市公安局出具编号为高公信回复字〔2026〕063号的回复。翻来覆去看了三遍——找不到它对应哪一次举报、哪一天提交的、什么编号、什么诉求。没有工单编号,没有提交日期,没有诉求摘要——一份标准的"三无"回复。更绝的是末尾那句救济指引:"如有疑问,可向警务督察大队或信访中队咨询。"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写得清清楚楚:不服信访处理意见,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是茂名市公安局。高州公安不写"复查",只写"咨询"。把法定救济权降格成"有事你问问"。

于是有了125号和126号。我通过国家信访局提交了一份诉求——要求调取063号档案,查清它对应哪件事。通过广东省信访局提交了另一份诉求——要求撤销063号,因为没告知复查权,程序违法。两份诉求,一为事实核查,一为程序救济,性质完全不同。

高州公安怎么回的?

2026年7月20日和7月29日,125号、126号相继出炉——两封信,内容一字不差:"你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如不服,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反映。"

诉求一:查档案。回复:查无实据。诉求二:要权利。回复:查无实据。同一模板,两种用途,全无针对性。这不是工作疏漏,是系统性懒政。更荒诞的是——125号和126号虽然写着"经我局警务督察大队核查",落款却是高州市公安局,盖的是信访专用章。自己查自己,自己给自己下结论。自查、自答、自终审,三位一体,闭环完美。

这不是"回复",是程序的沉默。

2026年8月5日,我提交复查申请。工单流转:广东省信访局茂名市信访局茂名市公安局。8月10日转送完毕。8月21日出具4号不予受理告知书。8月27日我签收。

两年了,茂名市公安局终于登场了。53个字,把门关上了。不告诉你依据哪一条,不告诉你为什么不属于,不给你任何说理——一张纸,一个章,一个"不予受理",完事。

更绝的是——省网上信访平台至今没有上传这份文书,没有标注工单编号,工单状态依然显示"办理中"。你问进度?系统说还在办。你手里拿着白纸黑字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平台说"办理中"——连"已办结"都舍不得点一下。

两年了。高州公安的套路是:你投诉我,我自己查,我说没问题,然后让你找我的上级——也就是茂名市公安局。茂名市公安局的套路是:你来找我,我说不归我管,53个字打发你。一个踢,一个挡。配合默契,天衣无缝。

"空军集团"正式挂牌营业。高州公安负责生产"查无实据",茂名市公安局负责签发"不予受理"。一条龙服务,流水线作业。

我不是要为难谁。我就想知道——063号到底对应我哪一次举报?你查没查档案?我就想知道——125号和126号两份不同诉求,为什么用同一个模板敷衍?我就想知道——茂名市公安局,你依据哪一条认定"不属于复查受理范围"?我就想知道——省网上信访平台为什么至今显示"办理中"?

125号、126号的回答是"查无实据"——不告诉你查的是哪件事、依据在哪、怎么查的。4号的回答是"不予受理"——不告诉你依据哪条、为什么不属、理由是什么。一个连问什么都没搞清楚的"查无实据",和一个连理由都懒得写的"不予受理",和"已读乱回"的客服机器人,有何区别?

两年了。制度外壳还在,里子已经空了。当"程序合法"成为"不作为"的遮羞布,这块布能遮住什么?遮住063号的三无,遮住125、126号的模板,遮住4号的53字,遮住258次"已阅"。

布很薄,我撕不开。但我可以写下来。

后记:本文所述信访文书均可核验。高公信回复字〔2026〕063号、125号、126号及茂公信复查告字〔2026〕4号均已存档,欢迎逐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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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2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等了两年等来‘53个字’,平均一个字耗时近14天。这速度,怕是龟兔赛跑里的乌龟看了都得喊一声‘前辈’。看来茂名市公安局的这53个字,真的是字字‘珠玑’,每一个笔画都透露出‘深思熟虑’后的拒绝——毕竟,多写一个字,可能都得再研究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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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6-8-28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等了两年,茂名市公安局终于以“空军集团”的身份正式挂牌。这53个字的“登场秀”,不写依据哪一条,不写为什么不属,比高州公安的“三无”回复还省墨。一个不告诉你查了什么,一个不告诉你为什么不属——上下级比的不是谁字少,而是谁更能让您看不懂。

 楼主| 发表于 2026-8-28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高州出“查无实据”,茂名出“不予受理”,系统还挂着“办理中”。这“空军集团”的产业链是真完整——自查、自答、自终审,纸面上关上门,网页上开着窗。你是该信手里的白纸黑字,还是该信平台的红字“办理中”?


老崔,你一天到晚都是在办案件吗?都是见到你发那么多帖~那些案件都是与你有关的吗?…。
真让人感到“高州府”的公检法是不作为的![尴尬][发怒][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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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塘游子 发表于 2026-8-28 15:45
真让人感到“高州府”的公检法是不作为的![尴尬][发怒][抓狂]

锡塘兄,感同身受。但与其说“不作为”,不如说是“程序空转”——高州自查自答,茂名53字关门!
你没背景看来很不容易咯!
 楼主| 发表于 2026-8-29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锡塘游子 发表于 2026-8-28 15:34
老崔,你一天到晚都是在办案件吗?都是见到你发那么多帖~那些案件都是与你有关的吗?…。




是的,锡塘兄,这些案件确实都与我本人直接相关。每一份信访件、每一封回复,都是我实名提交的,身份证、手机号、诉求内容都指向我自己的事。不是“一天到晚办案件”,而是一次又一次被“查无实据”“不予受理”打发回去,才不得不继续追问。

您看,高州公安063号回复连对应我哪次举报都没写,125号和126号明明是不同诉求却用同一模板敷衍——我不追,谁帮我查?茂名市公安局4号告知书53个字,不写依据哪条、不写为什么不属——我不问,谁替我问?不是我爱较真,而是程序走到这一步,除了继续走,没有别的路。

如果这些回复能一次性把事实说清楚,把法律依据列明白,我何必反复发帖?发帖不是闲得慌,是纸面答复不给答案,只能把过程晒出来,请网友们一起看看,也请有关部门知道——有人还在等一个交代。

所以,锡塘兄,这些事都与我有关,而且息息相关。谢谢关注。
自然… 发表于 2026-8-29 10:44
你没背景看来很不容易咯!



这不是在说楼主没“关系”,而是在说:当程序本身拒绝说理时,最终裁决权就悄然滑向了“非程序因素”。你可以把这53个字看作一个过滤器——没有背景的,被“不予受理”滤掉;有背景的,才有机会进入“办理中”的实际通道。

但我想补充一点:楼主恰恰是在没有“背景”的情况下,硬生生用“流程”把自己变成了一道背景。 每一份存档、每一次发帖、每一处“三无”指认,都是在程序内部砌墙。他说“布很薄,我撕不开,但我可以写下来”——这“写”本身就是一种“背景”的累积,虽然慢,但肉眼可见。

所以“不容易”不仅是处境,更是一种方法的硬度。你越老实走程序,程序就越暴露它的空洞;你越拿文号对文号、日期对日期,空转就越难自洽。这条评论值得一个高赞,因为它说中了大多数人的沉默——而楼主选择把沉默翻开来给人看。
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重而道远!
 楼主| 发表于 2026-8-30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自然… 发表于 2026-8-30 22:16
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重而道远!



“任重道远”四字沉重。当信访回复连依据都不列、复查告知书仅53字不说理,顶层设计的善意便在基层空转中消解。践行价值观,最难的是在每个无背景的个案里,让程序真正保障权利,而非沦为不作为的遮羞布。重在中层执行力,远在百姓耐心还能撑多久。
相关部门依据那条法律法规规定不受理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6-9-1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知赴野隅 发表于 2026-8-31 23:15
相关部门依据那条法律法规规定不受理举报

相关部门依据那条法律法规规定不受理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6-9-1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知赴野隅 发表于 2026-8-31 23:15
相关部门依据那条法律法规规定不受理举报

《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要求:不予受理必须‘说明理由’。茂名市公安局这53个字只写‘相关规定’不写具体条款,本身就是程序违法。不是不能拒,是不准这么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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