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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乃至全省“最不影响市容”的烂尾楼,但对购房者来说眼泪都哭干了……烂尾了5年!!还了5年的房贷,每个月继续付房租租房子住,花了一百多万看着这么个烂尾的框框,还要继续还房贷还下去……!!
已网签+已备案(就是俗称已经名花有主,卖出去的房源,法院查封不了,已经不属于开发商名下的资产了的)这部分已经卖出去的房源市值7000多万的房,已经卖出去的房占可售面积的占比超85%了,(贼人开发商有7000多万的进账)而成本支出来说,贼人开发商仅仅是支付了承建的施工方1480万元,其余的资产就通通都“不翼而飞”了,够处心积虑,够狠了吧?!!!
而最滑天下之大稽的是:这些已经不是开发商名下的网签到阿猫 阿狗名下的房,居然还有“零元购”(没有房产交易的资金交易流水,钱没进到预售监管账户,房产交易的金额为0的房)就这样网签到阿猫、阿狗名下的房成批成批的几十套都有,请问这样的房产交易—政府部门监督的意义何在??这不是在玩小孩子玩泥沙过家家吗?我们的房产交易政府机构~茂名市住房建设事务中心的房产交易科是熟视无睹?还是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这样的房产交易合法合规、有效吗??这跟银行商业贷款的“1块钱不动产担保抵押,贷国有银行的5千万现金走”有何区别??这样的房产交易监督,有何意义?
这样子的玩法,又怎能不烂尾??惨的是我们这些无辜的购房者!!摔进了贼人开发商易均厚精心设计好的天坑里,关键是这样的天坑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还允许、纵容他这么操作,助纣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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