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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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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江西
尊敬的zyetang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今年我们在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同时,同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即所有的参保城乡居民在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一年内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 150元,报销比例为50%。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规定是要在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才可以报销,由于您未说明是哪个社区门诊,所以不清楚这家社区门诊是不是属于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不是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是不能门诊报销的。另外,建议您详细查询一下小孩子的参保情况,个人具体查询办法:下载“茂名(数字)人社”手机App—注册—登录-查询,即可;也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具体查询。如仍有疑问,请拨打茂名市人社局医保科咨询电话:3916636。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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