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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7-3-21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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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上海
借你帖子,贴几个内容: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三、完善划片工作机制。对于新建学校或新建居民小区的划片,以及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现代治理理念,完善各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划片和片区调整工作机制,强化划片工作程序和内容的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划片结果的公信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化解划片、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实现共治共享。划片及片区调整工作备受关注,应当提前广泛告知,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
六、健全应急协作机制。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各市,特别是省会城市的工作指导,完善协调机制,搭建直通网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请于1月31日前报教育部)。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新媒体平台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问题,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调,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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