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扫码登录更安全

登录 | 注册帐号 | 找回密码

茂名论坛

  • 关注抖音号
  • 关注公众号
  • 下载APP
  • 扫码关注抖音号
  • 扫码关注公众号
  • 扫码关注APP
楼主: 啊苏仔

[网络问政] 油城九路沙田坡村周边居民投诉《沙田小区批前公示》(61楼:茂名规划局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0-2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超3.5?知道中银名苑是多少吗?近几年碧桂园的盘,容积率基本都是3.5,何来的不能超过3.0的说法?
发表于 2018-10-26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啊苏仔 发表于 2018-10-25 22:03
朋友,那里本来是安置房,完成历史使命,当然要依法拆除。
现在那里欲违规违法重建,当然是要投诉。
不 ...
那是别人商铺用地,只是以前名雅花园要开建了,拆掉旧临时屋,临时使用他们自己的商铺地做新的安置点而已。别人的手续齐全的很。
发表于 2018-10-26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三月三 发表于 2018-10-26 08:20
又一出土客之争。
当年卖地卖得多爽,道路能画多细就多细~
我想说,你觉得路多大,村民能决定?别丢人现眼好么?
发表于 2018-10-2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利益之争。。。。。
发表于 2018-10-2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说真的,别人的地,你要划为公益用地,呵呵
发表于 2018-10-26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风里浪子 于 2018-10-26 17:58 编辑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科原科长周明华在担任副科长、科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高达1.23亿元。日前,周明华已被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市纪委监察局对其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案情回放

周明华,男,1973年生,中山大学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专业本科毕业,1995年参加工作,2001年任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科副科长,2004年任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城市设计科科长,2009年后任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科科长至案发,长期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经查,周明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20多位房地产开发商的贿赂、“红包”、礼金等共计191万元;滥用职权,与市城乡规划局原局长雷挺、卢勇,在审批相关建设项目过程中,未执行有关规划管理条例规定,未按程序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论证,未按程序报批,超越职权,擅自批准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方案,分别给8家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高容积率,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1.23亿元。
来源:茂名廉政网(mmlz.maoming.gov.cn)

373913442556262080.jpg

Screenshot_20181024-085237.jpg
发表于 2018-10-26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风里浪子 发表于 2018-10-26 17:47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科原科长周明华在担任副科长、科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 ...

我只想问下,有没有中银
发表于 2018-10-26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好大块肥猪肉。人家村地建回商铺挺好的。总好过以前呢烂屋,以前瓦屋不好看,起回呢现代建筑最好
发表于 2018-10-2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茂南的优缺点在这里面
发表于 2018-10-26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商铺退红线有否按龟?是关键!
发表于 2018-10-26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风里浪子 发表于 2018-10-26 17:47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用地科原科长周明华在担任副科长、科长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 ...
猛料{:1_977:}…不错 果然系规划有问题,不然沙田坡村铺位也不会至今都未能有着落
发表于 2018-10-26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如果征收前就答应了原住民的条件的话就支持原住民的建商铺。估计是在那买了房的人想免费停车位和建公园,或者是怕商铺太吵吧。
发表于 2018-10-26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只能说楼主发这种帖子就是误导大众、内幕不敢说,只会断章取义
发表于 2018-10-27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没有红线就没有底线了
发表于 2018-10-29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尊敬的网民:
      你们好!你们对《羊角镇沙田坡村沙田小区SHAT-01地块批前公示(茂规告-批前〔2018〕383号)》的投诉信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局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茂名市沙田小区安置沙田坡村住户建房用地定位规划图》(2004年经市政府审定实施),沙田小区SHAT-01地块规划为村民留用地,允许建设3层商业建筑。
      二、由于各种原因,该地块一直未进行建设,原有一层瓦房,是沙田坡村搬迁安置临时用房,一直存在乱摆乱卖、垃圾成堆等现象,严重影响城市景观。为推进我市双创工作,解决沙田坡村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对该地块进行改造,改造后不超过4.5层。同时,茂南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原一层瓦房进行了拆除。
      三、该地块规划条件已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规划建设4.5层商业建筑,且须配建一层地下停车场,须满足日照、消防等相关规范。街坊路的停车管理须严格服从交警部门及城管部门的规定。
      四、该地块属于沙田坡村留用地,按程序须由国土部门取得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后,再按程序将用地划拨给村集体使用,具体属供地问题,请咨询国土部门。
      谢谢你们对茂名城乡规划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如对上述答复尚存疑问,请向我局茂南分局反映,联系人及电话:吴工,2853788。
                                                                                     茂名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0月29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帐号

本版积分规则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