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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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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代朋友圈里的一位好友发声——作为一名茂名市区居住生活了超过三十年的茂名市民,我反对市区限行大排量摩托车。
1:首先请贵部门正确认真审视参与飙车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是哪类人群。
据了解这类人群多为未成年人或无证驾驶,并且驾驶车辆多为无证照无合法来源的摩托车,这些用作飙车的摩托车里面大排量的比率非常非常低。杜绝飙车行为应该依据实际违法违规人群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处罚,而不能因此剥夺合法公民合法选择使用交通工具的权利。这样是非常违背了国家法律精神。
正规合法上牌的大排量摩托车,车身价格和使用成本都不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更不是这类违法违规人群所能承受的。
使用大排量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基本都是有足够经济能力的成年人,这类人群大部分有稳定合法的工作,并大部分是已成家有家室的人,不存在使用大排量飙车的行为。
2:综合以上合法大排量的使用成本因素,当做飞抢工具更加是无从谈起,有请列出详细数据,飞抢案件中,作案工具使用大排量摩托的比率。
无牌无合法来源车辆作为作案工具的不能当做依据,这本应交管部门的执法管理工作,更应该加强路面非法不合规交通工具的管理,而不能因此剥夺合法公民合法选择使用交通工具的权利。这样是非常违背了国家法律精神。
3:噪音扰民的问题,国家有相关规定,能够在车管所正规合法上牌的摩托车必须通过国家法定的尾气排放和噪音标准,才能予以登记发放牌照,既然符合国家法定标准,何来噪音扰民的说法呢?
存在改装排气不合规的现象,国家法律不是要相关的处罚标准作为执法依据吗?不能因少数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剥夺所有合法公民合法选择使用交通工具的权利。这样是非常违背了国家法治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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