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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boysky

[今日关注] 茂名市区准备禁止125ml以上大排量摩托车行驶了?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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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3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明白禁止大排量摩托车意义何在?汽车排量比它大,又不禁摩,那为什么单针对它呢?
发表于 2018-12-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那些125C以上大排量摩托车的某些车主,不必捆绑小排量的摩托车主为你们发声,人家吃不起5000多人民币一条的外国猪腿,喝不起几千块一瓶的红酒,更没有机会去机会(当然,现在机会没有了)。

都说了,重点在125C以上,官方并没有全面禁摩的意思,只是禁那么一小撮罢了。

发表于 2018-12-3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永恒地带 发表于 2018-12-3 23:50
不明白禁止大排量摩托车意义何在?汽车排量比它大,又不禁摩,那为什么单针对它呢?

夜深人静,你喜欢楼下哈雷的声音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12-3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大明王朝 发表于 2018-12-03 22:32
电动车临牌过期后应该可以重新入牌,毕竟茂名地区的电动车数量是巨大的,涉及到几百万人的利益
不好意思,外地不少城市电车已经禁止销售,从源头开始管理,所以看情况茂名临时牌电车过期后应该也会禁止销售,然后捉一台少一台,
发表于 2018-12-4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boysky 发表于 2018-12-3 23:57
不好意思,外地不少城市电车已经禁止销售,从源头开始管理,所以看情况茂名临时牌电车过期后应该也会禁止 ...

如果用炒股作比喻,他是看多,你是看空。但未来谁能说得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势如破竹 发表于 2018-12-03 22:53
关键词,是大于125C的大排量摩托车,而不是125C和125c以下的摩托车。后者一般为家用,不是装逼的东东。

...
150-250已经是很普通的排量了,我亲戚在乡镇售卖的150排量摩托车很受欢迎,价格也便宜。六千千有得挑,有点拉货需求的都买这个了。只有贪图便宜的才买三几千的车,质量真的不怎样,而且所有车都是符合国家标准何来噪音之说。不要拿那些非法改装的来说事,我跟他们认识吗?凭什么要受牵连。我买的合法车子不能上路,谁来赔偿我的损失?你现在开什么车,禁止你开你愿意?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呵呵,不禁摩就代表没错?那我的车何错之有?没有改装,没有飙车,也不属于噪音大的车。就因为别人的车有问题所以被株连?那我花的几万块买的车怎么办?转卖?亏的钱谁赔我?大货车禁止进城都还能申请进城证?请问我们的车上班该去哪里申请通行证?
发表于 2018-12-4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boysky 发表于 2018-12-3 23:57
不好意思,外地不少城市电车已经禁止销售,从源头开始管理,所以看情况茂名临时牌电车过期后应该也会禁止 ...

禁电动车禁摩托车,能够瘫掉整个茂名的道路系统你信不信,还会激发矛盾,佛山东莞富裕吧,都已发生多起因禁摩限电引起的冲突,抓电动车就是导火线,现在都不敢再声势浩大地搞了
发表于 2018-12-4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boysky 发表于 2018-12-3 23:57
不好意思,外地不少城市电车已经禁止销售,从源头开始管理,所以看情况茂名临时牌电车过期后应该也会禁止 ...

你要知道中国是一个地方法大于国法的地方,超标电动车禁止销售都说了不知道多少万年了,这是国家的法律,但是国家法律规定摩托车有上路行驶的权利,那么多城市不还是禁摩?
 楼主| 发表于 2018-12-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那些赞成的,你以为你举手赞成会有你好处?无论飙车噪音都是部分不受规矩的人做的,却让我们这些合法的车主行车权利受损。
    我们不好过,你以为电车能安享太平?那么多电车无证无牌,有牌也是三年临时牌,已经过去一年,两年后不给你们续牌了你们又能奈何谁?电车按规定不能载人,125摩托车多是多,课更多是为了接送小孩,可又禁止乘坐未满12岁孩子。
今日你看着大排限行,明日大排车主在郊外看着你连买菜都没车。
发表于 2018-12-4 01: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关于对《茂名市公安局关于限制大排量摩托车在茂名市区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宣传科:
根据贵局公开征求《关于限制大排量摩托车在茂名市区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意见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意见反映如下:
一、《通告》于法理不合。《通告》起草说明中提出两点依据:一是125CC以上摩托车数量占全市摩托车总数5.33%;二是违法犯罪分子使用大排量摩托非法飙车、飞车抢夺等违法行为影响市民安全,而且大排量摩托还存在车速快、产生噪音以及是重大交通事故诱因等罪状。个人认为这两点不足以支撑《通告》的起草和实施。
(一)125CC以上摩托数量占全市摩托总数较少,相对来说,也是最好管控的(公安部门能够统计到数据,说明这一部分车辆都是合法上牌上路的,事实也是如此,而真正用于飙车、抢夺的都是无牌无证或假牌假证车辆),对一个本应该通过依法依规去管理的群体,如今却使用一种近乎“放弃”的一刀切管理手段,实际上是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消费选择权和合法财产权益(依法依规缴纳购置税、保险、车船税上牌的车辆无法上路行驶,工作生活都受到影响)
(二)摩托车和菜刀都只是一个体现人类社会文明的工具,摩托排量的大小和菜刀的种类是相同意义,犯罪分子使用什么工具去作案,起到关键性因素的是人,而不是工具。换言之,犯罪分子可以使用小排量摩托作案,也可以无视《通告》禁令闯入市区作案,真正想要犯罪的人,他会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其次,正规的大排量摩托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生产出来的,排放、噪音等技术规格都符合国家法规,个别人员进行非法改装的,同样不能代表茂名地区全部的大排量摩托驾驶员,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应把工具妖魔化,把使用者妖魔化。
二、《通告》于情理不合。大排量摩托是近年来社会兴起的一种消费倾向,消费者以中高收入人群为主,大部分车主都是有正当职业,教育良好,遵纪守法的公民,行业涉及有机关单位公务员、教师、医生、警察、商人等,并不会因为驾驶了大排量摩托而去从事非法飙车、抢夺等违法行为。而《通告》的起草说明所表现出来的逻辑思维就是简单粗暴地把驾驶大排量摩托人群与违法犯罪分子划了等号,除了个别犯罪分子利用大排量摩托进行犯罪(这个数据还请公安部门认真核实统计,是否真的占大多数?),绝大部分车主都是拥护党,热爱国家,热爱家乡茂名的良好市民,而且他们大多数热心公益,支持公益(如作为后勤车队参加全市性的大型活动;作为车队组织去慰问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对外展现的都是正能量。而《通告》所带来的伤害,我们在情理上无法接受。我们选择大排量摩托,正是我们党全面坚持改革开放,国家日益富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一种体现,也是人民群众一种单纯的美好的爱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合规合理的生活需要(例如选择摩托出行、旅游等)和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执法之间,公安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科学、辩证地去研究问题和谨慎作出决策。
三、一些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投入大量警力物力和设施设备,做了大量工作,提出很多有力且有效的管理措施,如划出摩托车专用道、规范电动摩托出行、开展“每日一设卡”等等,打掉了曾经全国闻名的“飞车党”, 一些违法犯罪行为和歪风邪气得到有效的遏制,市区道路交通秩序得到了极大改善。对此,作为摩托车爱好者,我们是坚持支持也是举手称赞的,因为这些“飞车党”或驾驶无牌无证摩托上路的人员,已经严重影响了摩托车爱好者的声誉和形象,导致社会对凡是驾驶摩托车,特别是大排量摩托车驾驶员带有偏见,甚至妖魔化。我们是反对在市区实行禁止大排量摩托行驶的,但是如果市委、市政府决心要实施,那么也请从规范性文件有关程序和人性化管理角度出发,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应闭门造车,同时也应对《通告》作相应修改。
(一)应该制定一个禁行时间段,如果24小时全天候实施禁行,将会影响市民出行,对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二)禁行区域应该考虑“出口”问题,因为大部分大排量驾驶员都是居住在河东片区,车辆在禁行区域内,因此,应该划出一个出城道路,允许车辆往城外走(大部分大排量摩托车驾驶员主要是驾驶摩托车外出旅游),同时,要考虑摩托车办理年审的需求,在城外设置摩托车年审服务站,不然,群众真是“无路可走”。
最后,还请贵局参考一下国内一些原来禁摩但现在开始解禁的城市做法,拿出一个既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能有效打击涉摩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切勿推选一刀切管理,应该加大管理力度,引导全市人民守法出行,让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都能有路可走。相信在政府部门、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滨海城市—“好心茂名”能够建设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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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班热爱摩托的守法市民
                             2018年12月3日
发表于 2018-12-4 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作为一名茂名市区居住生活了超过三十年的茂名市民,我反对市区限行大排量摩托车。     1:首先请贵部门正确认真审视参与飙车这类违法违规行为是哪类人群。 据了解这类人群多为未成年人或无证驾驶,并且驾驶车辆多为无证照无合法来源的摩托车,这些用作飙车的摩托车里面大排量的比率非常非常低。杜绝飙车行为应该依据实际违法违规人群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处罚,而不能因此剥夺合法公民合法选择使用交通工具的权利。这样是非常违背了国家法律精神。 正规合法上牌的大排量摩托车,车身价格和使用成本都不低,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更不是这类违法违规人群所能承受的。 使用大排量摩托车作为交通工具基本都是有足够经济能力的成年人,这类人群大部分有稳定合法的工作,并大部分是已成家有家室的人,不存在使用大排量飙车的行为。     2:综合以上合法大排量的使用成本因素,当做飞抢工具更加是无从谈起,有请列出详细数据,飞抢案件中,作案工具使用大排量摩托的比率。 无牌无合法来源车辆作为作案工具的不能当做依据,这本应交管部门的执法管理工作,更应该加强路面非法不合规交通工具的管理,而不能因此剥夺合法公民合法选择使用交通工具的权利。这样是非常违背了国家法律精神。     3:噪音扰民的问题,国家有相关规定,能够在车管所正规合法上牌的摩托车必须通过国家法定的尾气排放和噪音标准,才能予以登记发放牌照,既然符合国家法定标准,何来噪音扰民的说法呢? 存在改装排气不合规的现象,国家法律不是要相关的处罚标准作为执法依据吗?不能因少数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剥夺所有合法公民合法选择使用交通工具的权利。这样是非常违背了国家法律精神。     摩托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工具是无罪的,拥有合法牌照的工具更加是无罪的,有罪的只有使用工具的人,勿把罪过推卸的工具上,这是管理者无能的体现。     最后再重申,作为一名茂名市区居住生活了超过三十年的茂名本地市民,我反对市区限行大排量摩托车。
发表于 2018-12-4 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颗爱茂心 发表于 2018-12-03 23:22
代朋友圈里的一位好友发声——作为一名茂名市区居住生活了超过三十年的茂名市民,我反对市区限行大排量摩托 ...
同意
发表于 2018-12-4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茂名摩托迷俱乐部群路过
发表于 2018-12-4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势如破竹 发表于 2018-12-3 22:53
关键词,是大于125C的大排量摩托车,而不是125C和125c以下的摩托车。后者一般为家用,不是装逼的东东。

...

声音大像跑车一样听着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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