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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3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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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huang910827 于 2019-4-30 16:52 编辑
敬爱的党员老同志,我建议你还是先把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解释清楚,再来长编累牍地主观控诉别人的“罪状”。我的发言过程你可以去逐字翻阅,然后你可以再发挥满清残留的“文字狱”糟粕精神来抓小辫子,在网上诉讼你的文笔官司。
我的观点很简单:1、冼墓认定是政府的行政行为,学术讨论是学术的问题,个人发表观点是人身自由权的法律问题;你试图胁求政府以行政的手段来干预学术上的谈论以及个人言论自由,我从一个普通国家公民的身份来说,是不认同的;我也知道术业有专攻,考古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但你以一种近似蛮横的态度对我们这些门外汉加以指责,我是不认同的,至少中国文物报和北京日报于2009年已发表过相关的观点,你可以参考一下他们的态度:
“文物认定与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的密切联系,请公众参与文物认定,绝不是没有意义的面子工程。公众的积极参与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更重要的是,文化遗产是全社会共同的财富,所有的社会公众都是文化遗产最终的创造者和传承者。如果文物行政部门过于专注文物认定的专业性,排斥社会公众的参与,漠视社会公众分享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就会危及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作为社会公共事业的基础。文化遗产保护不是专业人员的专利,文物认定也不应仅仅局限于文物行政部门和一小部分专家。文化遗产保护既然是广大民众共同的事业,就应该为社会普通公民提供合法有效的参与和分享途径。”
至于你先污蔑我对抗国务院,后攻击我诋毁考古人员的工作,你完全是主观地曲解我的观点企图冤枉我,我只问一句,你凭什么?从理科的角度来看待社会人文科学,本来在科学观上就存在细微的偏差,这不同的个人经验及思维惯性使然的,这仅是一个科学常识的问题,你却以此来证明这是我对考古工作“恶毒诋毁”的证据。我们绝对尊重考古人员对冼墓的科学判断,也希望大家在参与到问题在任何意义层面上的讨论时,都能做到像国家文物局所倡议的—大家应该理性地讨论,而不是作毫无意义的互相谩骂和进行人身攻击。任何问题的讨论,也不可能只存在一种立场、一种角度和一种观点。我提到过“冼太夫人是历史上的高凉人,而不是今天行政建制的电白人",因为相隔1500多年的历史,粤西大地上的很多事物早已斗转星移、物是人非,谁也不能为俚人的前生今世给出一个确切的结论,而现在很多地方对文物认定所存在的争论又掺杂有地方利益之嫌,所以我认为在冼太的宣传上应该还原原本的历史称谓,将冼太确切地表达为古高凉人而非电白人,以突出古高凉和俚人的历史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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