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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内有很多正式工,经常偷懒耍滑,无故旷工,甚至出现长达一年都不见人的现象,这些人俗称老油条。
比如,教师编制内,有一些年纪大一点的科任老师,他们一旦考了高级教师职称后就躺平了。既不愿意做班主任,也不愿意用心教学,一周上三五节课,下课走人,值班不去,检查宿舍不去,活动不参加,早操不去,让班主任顶上。如果是早上第一节,或者下午第一一节,无故缺席,长期如此。这些人,连校长也无办法管理。
特别想问,如果一个老师无故旷工一年,可以解聘吗?
以前编制内估计不行,如何实行聘用合同制能不能实现更好的管理,剔除体制内的懒虫,惰人呢?
警察体系,派出所,基层干部,亦是如此!离市区越远,越多这种现象?大家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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