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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因茂名市市民会议中心建设需要,征收上村仔集体土地一百多亩,征地留用地安置至今尚未落实。
2017年,因青龙山公园建设需要,征收上村仔集体土地一百余亩,留用地安置至今未落实。
2023年,因省实附属茂名学校建设需要,征收上村仔集体土地一百多亩,征地补偿款至今未足额支付,社保安置至今未兑现,留用地安置至今未落实。
2024年,因茂名市重点项目安置工程建设,需征收上村仔集体土地近百亩,土地未完全丈量,征地协议也未签订,施工单位已进场强行施工,毁坏树木,破坏土地。
国家建设,城市发展所需的征地,上村仔群众每次都自觉配合支持,可法律赋予群众的根本权利为什么却得不到维护?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不得强行使用土地。土地征收有法可依,任何人都不能权大于法。希望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切实重视解决我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依法行政,维护法治、维护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要激化矛盾,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有关部门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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