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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地安置是征地补偿安置中的一项,和社保安置一样,目的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活和发展。根据《广东省征地留用地管理办法》,征地留用地的性质为反拨性质,从被征地的面积按百分之十的比例返拔回被征地集体,用来壮大被征地集体经济,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活保障,征地留用地的所有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转为建设用地审批费用)由征(用)地单位承担,不用被征地农民承担。但是,坡心镇有关部门说我们不懂政策,他们的的解释是,留用地的土地补偿费需由被征地集体承担。为此,坡心镇有关部门从我们的征地补偿费中扣了三百多万,用来置换留用地。也许是我们真的不懂政策,钱扣也就扣了,问题是我们要留用地的钱扣了,市、区、镇三级有关部门也承诺了,承诺期限也快过了,但我们的留用地至今还杳无影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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