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民意,求民智——茂名城区内涝治理网友意
破解内涝难题,我们一齐助力 ——茂名城区内涝治理网友意见征集 近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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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司法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高司信复〔2025〕8号)刻意回避行政复议程序违法及涉嫌犯罪的核心事实,以“建议诉讼”为由推诿监管责任,严重违反法定职责。现依据事实与法律,作如下严正驳斥: 一、偷换概念:将“程序犯罪”扭曲为“实体争议” 1.举报核心是: - 行政复议科超期12天作出决定(2月14日申请,2月27日送达),违反《行政复议法》第31条“5个工作日内受理”的强制性规定; - 倒签文书、伪造公文(落款日期2月21日,实际2月26日寄出),有2月24日通话录音(工作人员承认“等待领导审批”)及邮政寄送凭证为证,已涉嫌《刑法》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2.司法局的逻辑谬误: - 将“程序违法举报”等同于“对复议决定不服”,强行适用《行政诉讼法》引导司法救济,实质是规避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监察调查职责。 - 行政诉讼仅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而伪造公文、倒签文书等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范畴,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二、枉法裁决:否定村民监督权的法律底线突破 1.利害关系认定完全违法: - 本人作为村民大会授权的查账代表,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0条、第35条,对村务公开事项享有法定监督权,与泗水镇政府不履职行为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 司法局援引“不直接影响个人利益”驳回申请,不仅违背立法宗旨,更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018行申201号)“村民代表查账资格具利害关系”的裁判精神直接冲突。 2.实质是对村民自治制度的破坏: - 村务公开涉及全体村民权益,司法局以“个体利益”否定“集体利益关联”,实质是为行政机关不作为提供“合法性背书”,严重损害基层民主法治。 三、二次违法:信访答复构成新的行政不作为 1.未履行法定调查职责: - 对本人提交的通话录音、邮政凭证、村民授权书等关键证据,司法局未提及任何调查过程,直接以“建议诉讼”结案,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第26条“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规定。 2.涉嫌包庇职务违法犯罪: - 对倒签文书等涉嫌刑事犯罪的行为,未依据《监察法》第11条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反而通过“程序空转”掩盖违法事实,构成《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9条规定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四、终极维权诉求 1.恳请茂名市纪委监委: - 立即立案调查:调取高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卷内部审批记录、2025年2月24日-27日科室监控录像,核查倒签文书及超期审批的真实性; - 追究刑事责任:对伪造公文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依法采取留置措施,追究《刑法》第280条、《公务员法》第59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本人对所述事实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举报人:崔兆云 请听录音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50624155021front2_1_3287271_ntH33jKBw7KD_Fg9Tjeg3LVTi4og_with_logo.mp4?555[/qf_video]
今天下午两点往右,在油十宏丰新城红绿灯位置东行方向还是绿灯(约摸过了15秒后才是红灯)的情况下,一群学生和大人无视人行道红灯,路口也没有任何人指挥,直接穿行而过,给东行的车主带来极大的困惑。请问相关部门,这个红绿灯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运营50多年的广州火车站将变成高铁站,于7月1日普运列车转至广州白云站,以后坐火车真的要到白云站了!
有谁知道住房公积金账号余额不够本月对冲扣款了,应该怎么去办理存款吗?谢谢了。
站北六路右转开发区西粤南路无缘无故就封闭起来了,又不知道修什么!导致上午9点,没错,是9点,整条站北六路还一直塞到高凉南路!整个茂名都修路,一会叫人绕行这条路绕行那条路,然后就专门选这些路来修,更加离谱就是不断新增红绿灯,搞到整个茂名市区上下班时间都是大塞车,雨天就更加不用讲了,佩服大茂名的规划!{:63_1567:}{:63_1567:}{:63_1567:}
怎么办,???搬迁还是不搬? 关注和建议 1.继续防范强降雨和次生灾害。前期持续降水导致土壤含水 量高,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需防御局地强降水及其引发的城乡 积涝、山洪等次生灾害,还需注意上游来水对我省江河水位的影 响。 2.做好台风防御工作。7-9 月预计有 3~5 个热带气旋登陆或 严重影响我省,建议提前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及时关注台 风动态,做好强风、暴雨、风暴潮等相关防御工作
10秒39!广东茂名小将陈嘉浩斩获全国青年(U20)田径锦标赛男子100米冠军! https://pic.app.gdmm.com/forum/20250623233402front2_1_3247700_nrzCyRX8uvDlE23hTTQe-7yPVQus_with_logo.mp4?633[/qf_video]
对于茂南区增加的多处红绿灯,是否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听取大多数市民的意见?茂南市区本来很多人行道斑马线设置就不合理,平均每500米就有一个十字路,偏偏却还要在靠近十字路口的首末两端划两三条人行横道,很多人行横道距离十字路口仅100多米不到200米,行人完全可以走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处通行。但是有关部门对于过于密集的人行横道不但不采取合理的解决措施反而还在距离十字路口仅100多米处的人行横道增加红绿灯。设置这么多的红绿灯,完全是从部门利益角度出发的,不是从市民利益角度出发的!这里所说的从部门利益角度出发,并不是指有关部门想创收,而是他们有安全考核指标,但却没有发展考核指标和市民满意度指标。为此,他们千方百计要确保市民安全,增设红绿灯肯定是有利于安全的,但对于市民的便利性和意见却不管不顾了!其交通治理水平和工作作风完全不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2018-08-07 参与
2018-08-06 参与
2018-08-04 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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