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区河西廉租房下水道长期堵塞,生活污水多次灌入居民家,现无家可归,问题为什么一直解决不到?难道真是越穷越见鬼?望各位网友关注。
我家住在政府廉租房,只有55平不到,每月300多元房费。地址在茂名市六百户新建二巷8号大院18梯204房,这个是我家唯一的住房。因为欠债出外打工,没在家,结果我的家被毁成无家可归。
我家住在二楼(一楼是其他租户的仓库),厨房下水道长期堵塞是经常的事,生活污水多次灌入我家,作为底层住户才搭水搭电等候他们修整,房管站是有修整记录的,堵塞时间是星期五接近下班时间的话要等到星期一上班才来修整。记得上次那次堵塞足足浸了两日两夜等候房管所购整修所需要的材料,厨房内水渗过脚面,无法做饭,因太臭也没法在家吃饭,还从三楼拍住户的门拍到六楼告知他们用水不要往厨房倒水,在我家门口楼梯口墙上也书面形式写上醒目的告知书(现当时胶布贴的痕迹还在),长期下水道堵塞对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损失,每次修整工人都说不会再堵 了。他们本着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态度,一次一次又一次地补,劳民伤财,要我们一次次出水出电出人工替他们擦屁股上瘾,到底是何用意?不浸一楼浸二楼也实在太有才了。
所谓事不过三,今次场面实在是惨不忍睹,我回到家中看到房间内一片狼籍,充斥着一股难闻的臭味。地板全是油水浸泡渗水发霉,墙上发霉发黑,四处布满了数不清的蚊子,床和柜子被油水浸泡超过5-6厘米发霉发黑,地板上有水窝的地方全是蚊虫蠕动,浸泡后的生活用品全是蚊虫鼠蚁最受欢迎的了,已经不可能再用,其他更不用说了,家私、家电无一幸免。
2017年2月27日我来到房管建设站站长室申诉,希望他能为这个长期堵塞的下水道和家不成家讨一个说法。站长不肯来现场了解情况,谈话中对待此事非常无情,说我们只能自认倒霉,房租给我们不包不堵塞,必须有人时刻在家替他们擦屁股,一堵塞就报给他们修。也叫我可当作“自然灾害”就算了。好,正好帮我普及一下法律条文中所述的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显而易见下水道无数次堵塞是可预见、可避免和可克服的情况,出了问题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不问责,不解决。扬言叫我去居委、街道和法院去告他们,明显就是瞧不起我们打不起官司,比不起律师费,胸有成竹叫我尽管去告,我有录音为证。
2017年2月28日早上,茂名电视台今日一线记者接到报料马上来到现场采访和拍摄,共睹了我家的惨状。之后又来到房管建设站,此次的答复还是一样没有任何答复,大家可观看2017年3月3日茂名电视台今日一线新闻“下水道堵塞,居民家遭殃”,文图并茂呈现。拍摄中该领导说道的话发人深思,我可以质疑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下水道长期堵塞吗?每次不能彻底修好是什么原因?一直以来,对我家造成的一切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眼前问题不解决,还说落井下石的话让 我们半年不住就要退房搬走。现回想我特别质疑为什么廉租房为毛坯房还需要穷人自已四处借钱装修?借钱装修后,却在两年后改为公租,装修成本都没有住够,现在却能轻轻松松地让我们退房,是不是装修好了让你们继续好租下去?请问天理何在?
我家人记得1976年茂名发大浸实实在在的“自然灾害“,政府用飞机投放食物到家楼顶,是“自然灾害”政府更加不会不管。房管站说我家这个是“自然灾害”,但频频发生,不适宜居住,却不采取措施彻底整改下水道或安排其他居住的地方。请问不能保障住户人生及财产安全的房屋可以向外出租吗?是否租金袋袋平安了其他事就不用负责了?
我们住得政府廉租房这个地方就生定要被雪上加霜吗?我们从来不欠一分钱房租、水电、物业费和垃圾费,现和谐社会的人性何在?穷困人家就一定要自认倒霉?我要按习大大在中央新闻上讲的“要一锤一锤地钉钉子,直到产生效果为止”办这件事,因为我的家园已被毁,我的家人已无家可归。
我希望通过曝光此事各部门领导心系国*家是大事,但贫困老百姓家园被毁也是大事。我希望得到房管站相应的赔偿和平等的对待。就算我们今次讨不到相应的赔偿、相应的道歉,图文并茂曝光此事也算是做了一件为人民服务的善事!为人民谋了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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