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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廉租房:我家园已被毁(78楼茂名房产局回复)[已有解决方案,3天后移房产局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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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9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房管局的回复都算详细了,點赞。
发表于 2017-3-9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楼主现况是大部分人生活的缩影!
发表于 2017-3-9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去他办公室坐坐,要不去领导办公室坐坐
发表于 2017-3-9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风中竹 发表于 2017-3-9 07:16
房管局的回复都算详细了,點赞。

我也看了房管局详细的回复。简要概括就是:你家情况我都了解,你爸走了我就欺负你,咱们有律师团队跟你耗,你耗不起。
发表于 2017-3-9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看这个帖子很搞笑。十年八年的房子,问问论坛上谁家房子一年没有遇到过一次半次下水道堵塞的?个人认为,房子应该是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吧。难道公路上出的事故责任,要公路局负责?有点牵强。另:不公平的是,我有个亲戚家庭生活困难,已符合排队轮候廉租房几年了,现在还在排队,房产局为何把廉租房给不符合入住的人,而不安置给需要的人???对轮候的人不公平!!!
发表于 2017-3-9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路中明 发表于 2017-3-9 09:12
看这个帖子很搞笑。十年八年的房子,问问论坛上谁家房子一年没有遇到过一次半次下水道堵塞的?个人认为,房 ...

别侮辱公路局,人家发现是事故多发地会提前几百米立警示牌,忙时还有交警守着,多次意外局长问责!
房子设计年限至少50年,几年就想有借口?
人家是住廉租房交公租房的钱。
你要这样评论请下辈子亲身体会家里被淹再评论。
发表于 2017-3-9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欣欣向荣0668 发表于 2017-3-6 22:59
楼主这种少住的,可不可以不住廉租房,申请租金补贴的?

行差踏错第一步,往后步步错
发表于 2017-3-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房产局的话也不能尽信,官腔两个口,官僚主义还是存在的,办事拖沓很常见,还有律师团队,就好像运营商那样,你有扣错费投诉我觉的合理就帮你解决,我觉得不合理你还要投诉,我就起诉你,反正我有律师团队,不用白不用!
发表于 2017-3-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别的不说,只就水浸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的问题进行分析:

如果房产局没有尽到维修的义务,那他就有一定的责任(房产局的回复有很详细的证据证明他们尽了义务,除非你有别的证据反证);

而造成损失扩大的原因,主要是租客没有居住在屋内,没有及时发现水浸。这个不能怪房产局吧。

如果不服,可以打官司的,但我觉得楼主胜算不大。
发表于 2017-3-9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千治 发表于 2017-3-9 09:35
别侮辱公路局,人家发现是事故多发地会提前几百米立警示牌,忙时还有交警守着,多次意外局长问责!
房子 ...

真是无语。我只是中肯说一下问题,你就咒别人下辈子怎样怎样。真是恶人所为!是你自己几个月不住在房子内(你自己承认的),下水道堵塞没发现,等发现时已经水淹了。。。主要责任应该是你屋主!如果我是管理者,应该告你没有尽屋主的责任和义务,保管好房屋,追究你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发表于 2017-3-9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受难的耶稣 发表于 2017-3-9 11:21
别的不说,只就水浸造成的损失谁来负责的问题进行分析:

如果房产局没有尽到维修的义务,那他就有一定的 ...

你从哪里看到XX局有证明,他尽了义务。人家楼主是意思是他家水管多次出现问题,房管站只是在报案时维修,但却没从根本原因治理(改变水管或加装反水系统什么的)所以他才觉得房管站有责任。当然楼主也不是将责任全推卸到房管站,他也知道与楼上住户也有一定关系,只不过知道楼上都是没钱人才没追究。但是房管站不能五十步笑百步,拿出一个只有4次的维修记录来说明他们干过活,所谓大修记录,小修不记,本子在人家手里,那不就只有单方面说词。
发表于 2017-3-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路中明 发表于 2017-3-9 11:38
真是无语。我只是中肯说一下问题,你就咒别人下辈子怎样怎样。真是恶人所为!是你自己几个月不住在房子内 ...

你是过来撩骂的,我也不再跟你多说。别人不评论你,是因为对你不屑。我评论你,是想你积点阴德。
发表于 2017-3-9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房管部门应该勇于担当、申请点赔偿金应该不难、毕竟浸得这么严重、不可能一点责任都没有、房屋也有爆裂脱落的情况、维修基金应该还是有的、关注……
发表于 2017-3-9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贴子从头睇到尾,支持楼主维权,水军不少,
发表于 2017-3-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难得看完全部内容,我也做做水军啦。因为不支持楼主的,应该都是被认为水军!
1、廉租房转成公租房,也就是那个茂名电视台还去采访的那个视频我也看了。按照规矩,有车的人不能办理廉租房,这个是大家都应该同意吧。至于最后因为一辆几年不年审,已经过了报废期的车而要住公租房,这个问题所在大家也应该搞清楚。到底是因为廉租房的管理方问题还是因为车辆管理部门的问题,还是因为事主本人问题。我是百分百同意,住的廉住房的人,应该搞清楚经济问题。
2、自己的住房,无论是租的还是自有的,出了问题就应该维修。就例如这个帖子中所说的,下水道堵塞了,然后房子被水泡了,我觉得没人会想这样。但是自己住的房子,出了问题不解决,想靠谁?住着公租房,有房管局维修,有房管局可以赖一下,叫索赔。试试租私人房子,因为几个月没人住了,下水道堵塞导致房子被泡了,看看能找谁索赔。如果是自己自有的房子下水道堵塞,几个月没人在家里住,最后房子被泡了,又能找谁去索赔?大家看清楚,我一直说的是没人在住的情况下出现这个问题,如果有人住的情况下出现,那更好办了,住客知道有问题,应该比起任何人都急吧?其实对于这个帖子里说的,在二楼堵塞了,泡水了,一楼呢?大家不关心一下?
3、对于楼主的情况,在茂名的公租房是唯一住房,但是因为外出打工,导致这个房子没人住,所以出现问题还要找亲戚来开门。外出打工的住房就不是住房了?看来在不少人自己租房住的,可以去公租房那里排队了。。
4、一套300多月租的房,外面真的不少,但是楼主说当初投入了不少钱装修,所以不舍得。在一个人自己需要钱看病影响,最后需要补贴住房,最后因为有了一个地方住,自己觉得差,又要借钱装修,最后这套房到现在不知道多少年了,放着就放着了,反正不住。这样的想法不知道对不对,但是还是建议,总是以弱势者的身份去索取,很容易成为习惯,特别是有一次的成功关注,以后会很习惯的去利用那个成功的经历。

啰嗦一堆,最后建议找一本小书看看。《谁动了我的奶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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