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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廉租房:我家园已被毁(78楼茂名房产局回复)[已有解决方案,3天后移房产局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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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8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生活不易,希望早日解决。
发表于 2017-3-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一人一半才是伴 发表于 2017-3-8 11:12
封死二楼除水口,自己做条外管透下去。

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17-3-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本帖最后由 茂名房产管理局 于 2017-3-8 16:24 编辑

茂名在线网民“无家可归0123”:
      2017年3月4日,您在茂名在线论坛反映《茂名市河西廉租房:我的家园已被毁,我的家人已无家可归.一直没人解决》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网友“无家可归0123”反映的茂名市六百户新建二巷8号大院18梯204房,属于2010年12月10日经审计、民政、廉租办、街道等部门审核后,安排给您家庭入住。住房面积50.66平方米,车房2.82平方米。原每月租金50.66元,物业管理费28元。2014年12月30日经相关部门审核,承租人家庭成员由于购买了汽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不符合入住廉租房资格。因该承租家庭居住的住房为唯一住房,按政策可转为公租房住户,租金标准按公租房4.8元/㎡月,共256.7元/月,物业管理费30元/月。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住人继续居住,并继续按公租房租金标准交租。因公租房三年一审,该住户是否符合公租房资格,要待下次审核再定。
      二、该户使用水电情况。根据房管员的抄表记录(新建二巷8号大院18梯204房);2016年7月用电86度,用水8立方米;8月份用电1度,没有水费产生;9月份用电19度,没有水费产生;10月份用电71度,用水13方;11月份用电31度,没有水费产生;12月份没有水电费产生;2017年1-2月份没有水电费产生。根据水电费的使用情况,该房屋已经连续5个月无人居住。按公租房管理规定,要连续6个月无人居住,才能清退,所以房屋暂时保留公租房性质。该户目前拖欠2017年租金2个月。
     三、网友反映的公租房无人维修情况。该网友“无家可归0123”居住二楼,一楼为仓库(不住人),堵塞的下水道在厨房的位置,有住户经常把鸡毛、剩菜剩饭、杂物等丢入下水道,常年累月,造成下水道堵塞。因一楼是仓库,无人用水,堵塞后要发现从二楼下水口冒水才能知道。据维修记录记载,从该楼竣工至今,该户共维修了4次(其中2014年2次;2016年1次;2017年1次)没有发生网友描述的多次投诉没人维修的情况。
     四、事情经过。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11时30分,该楼6楼601住户发现投诉人居住的204房间,有污水从门缝渗出,便报告建设管理站,该站副站长即上门查看,房管员电话通知住户开门处置,由于住户不在茂名,直到当天下午3点左右住户通知其亲戚来开门。维修人员马上疏通好下水道,在工作人员准备清理现场时,其委托的亲戚推托要赶着去吃年例,没时间为由,要求工作人员星期一再去处理。但星期一住户到房管站索要赔偿,不肯开门给工作人员清理现场。在索赔没达到要求后,星期二(即2月28日)便通知茂名电视台今日一线记者到现场采访和拍摄。
     五、网友提到“为什么廉租房为毛坯房还需要穷人自已四处借钱装修?”的情况。此说法不符事实,因为房屋建设时已按可入住标准装修,满足入住条件,不需要住房装修,但住户要提高装修标准,经批准后,可自行装修。
     六、为加强与住户的联系,在承租人生病期间,我局多次组织人员送上大米、花生油等物品进行慰问。并不是网友反映所说的“不关心群众生活”。
    七、为彻底解决下水道堵塞问题。2月28日房管站已经派人修改排水道,尽量避免堵塞。希望广大住户爱护政府公房,不要将杂物投入下水道,共建美好家园。
    八、至于赔偿问题,我局已委托律师跟进。
    感谢网友对民生事业的关注!望网友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您的监督是促进我们工作的有力支持。
    此复。



茂名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3月8日

发表于 2017-3-8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300元外面大把两房一厅了,快搬吧
发表于 2017-3-8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MD,购买汽车的人也能用廉租房
发表于 2017-3-8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茂名房产管理局 发表于 2017-03-08 16:15
茂名在线网民“无家可归0123”:      2017年3月4日,您在茂名在线论坛反映《茂名市河西廉租房:我的家园已 ...
这么详细的答复,房产局好样的
发表于 2017-3-8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汽车还住廉租房,还有气叫这么响,你不直得支持!
发表于 2017-3-8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公租房也不该给住,有汽车还理直气壮,社会风气就是被楼主这种人败坏的,找关系要的房,CNM
发表于 2017-3-8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回复打脸
发表于 2017-3-8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回复打脸
发表于 2017-3-8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茂名房产管理局 发表于 2017-03-08 16:15
茂名在线网民“无家可归0123”:      2017年3月4日,您在茂名在线论坛反映《茂名市河西廉租房:我的家园已 ...
房管局可以
发表于 2017-3-8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西
打脸了,楼主的毛坯房的定义是什么?政府交给你的时候都有门有窗,厕所也装好,只是地板没铺瓷砖,是水泥地面,墙只是灰油没有刮双飞粉吧。这样都能达到一般的居住要求了,当然你铺瓷砖刮双飞粉住得更舒适一点也无可厚非。但买了汽车,还是接父亲的来继续住的,一口一句穷人,却把这些给隐瞒,说生活所逼出外打工博同情,这就是楼主不厚道了。更想知道楼主买的是什么车,打的是什么工
 楼主| 发表于 2017-3-8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xg0668 发表于 2017-3-8 16:30
MD,购买汽车的人也能用廉租房

好呀,今天房管所派人过来使个调虎离人计,骗我说帮忙赔偿,然后又找人帮我搞卫生,我还以为事情有解决了。最后原来是过来这里写了这么长的文章,把责任都推到我们头上了。
发表于 2017-3-8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1_991:}可以。
发表于 2017-3-8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个情况还挺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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