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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20-5-17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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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过了这么久,高州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硬是没有组织房屋受损方、违建方进行鉴定。《今日关注》里,住建局说得非常明白,是“正协调房屋受损方和违建方”,“尽快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那为什么自然资源局一直说不需要违建方出面?屋主在174楼说“相关部门一直要求他们配合正规合法的房屋损坏鉴定”,很奇怪,相关部门一直说找不到屋主,请问这个屋主是怎么从相关部门得到所谓消息的?
而且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说,“我们发现之后,就已经把案件移交给高州市城管局。”这是2019年12月的事情吧?那请问高州城管局,你们在接受访问时说“第一时间切断水电”是怎么回事?那违建地下室是怎么建成的?在第零时间,还是第负一时间建成的?
我们再次强调,违建方必须给点勇气站出来,珠江台是给全省1亿多人看的,既然高州市住建局在全省人民面前说了是“房屋受损方和违建方”,就必须说到做到。
怪事!!!违建方说,受损方不肯做鉴定;受损方说,违建方不肯做鉴定;住建局说协调双方去做鉴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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