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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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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把公共资源交给一家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不管是民营或国企)都是不恰当的,必然造成利用公共资源牟取个别群体利益的局面。虽然,口口声声说"纳入国资经营预算",但这么一个“国资经营预算"能打消广大群众的疑虑?就象现在高速公路收费,越收欠债就越多,收费期限永无尽头,什么原因不言自明。很明显,群众质疑"停车公司",实质是质疑收费的后资金的开支及用途是否能得到透明、有效、合理的监管。假如,如果你每年收费五千万,国资经营预算只上缴一千万,那么,余下四千万就是企业小团体的肥肉了,工资福利可看齐央企,市民当然有意见。为打消疑虑,个人认为政府应把全部停车泊位分区域、路段进行公开招投标,按批准的收费标准,设定招标底价,比如,一个停车位,按每月三百元、每天二十五元、每小时三元综合评估,确定每个停车泊位底价为满负荷的80%,这就是起拍价,实行公开招投标,(希望引入外地更具实力的管理服务公司),这样政府每年能收到多少管理费、企业有多少盈利,群众心中一清二楚了,就不会再生疑虑。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听取民意,改变思路,既冰释群众疑惑,又为提高停车服务水平创造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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