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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茂名市市长热线12345最终安排为准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的准入。负责全市施工、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建筑行业咨询(中介)、人民防空防护(防化)设备等企业资质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人民防空防护(防化)设备的相关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工程定额和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形成管理和执法工作合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信息及时通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加强批后监督管理和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将发现的问题和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通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提出加强管理建议。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查处重大、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违法行为,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专业性意见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及时出具,必要时可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到场对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和勘验提供协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必须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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